新京报讯 12月23日,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0号,该局在2024年度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

通告显示,海南州贵南县便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东市互助县青海灵芸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石记豆霸”芝麻花生(85g/袋,2024-06-01),酸价(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炒货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根据工商信息,青海灵芸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注册资本100万元。

编辑 李严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