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

  1.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2. 设置点位:高州市区通川大道与北江路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00001007A。

二、设备类型:公路卡口抓拍设备

  1.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2. 设置点位:

(1)高州市区通川大道与北江路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00002004A。

(2)高州市区东方大道笔架山脚路段西往东方向,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3A。

以上新增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2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高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