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蓝田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蓝田县洩湖镇薛家河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2.8318公顷。四至范围:地块一2.3382公顷,东至薛河村农村道路,西至薛河村一组集体土地,南至薛河村一组集体土地,北至101省道;地块二3.5341公顷,东至薛河村农村道路,西至薛河村农村道路,南至薛河村一组集体土地,北至101省道;地块三6.9595公顷,东至薛河村农村道路,西至薛河村农村道路,南至薛河村集体土地,北至薛河村集体土地;(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蓝田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蓝田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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