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以为交警只会在晚上查酒驾,跟交警打“时间差”,觉得早上似乎成了酒后驾驶的“安全时段”。
近日上午9时许,新会公安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在江门大道辅道新会段茶坑岗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粤J8G***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过程中,闻到该车驾驶员赵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于是对赵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抽血检验,赵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4.4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赵某某称,当天上午7时许,他和朋友在一酒店“喝早茶”,期间喝了约4两洋酒。吃饱喝足后,赵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粤J8G***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往三江镇方向行驶,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赵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赵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查处酒驾
不分时段、不分地点、更不分昼夜!
酒醉驾的成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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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酒醉驾违法成本高
查处整治零容忍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一审:周卫民
二审:吴悦荣
三审:黄凤仪
四审:关卫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