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河南省安阳市中院对杀害女法官王佳佳的凶手党志军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处被告人党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佳佳被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8月7日晚,王佳佳在自己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电梯口被人刺伤,凶手作案后逃逸。警方赶到现场后,王佳佳因颈部被刀割伤,失血过多,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次日凌晨,50岁的杀人凶手党志军在家中被警方抓获,被抓时党志军已经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被警方送医救治后脱离危险。
在作案之前,党志军曾多次跟踪和踩点,并提前准备了作案工具,可谓蓄谋已久。他之所以做出如此极端行为,只因为他认为自己的案子被王佳佳误判,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其实党志军的案子并不复杂,今年4月4日,他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事故导致党志军左脚和左手关节处轻微损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全责。
因为双方关于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今年7月,党某某一纸诉状把李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某和他的投保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8832.93元。
王佳佳是该案的承办法官,经过法庭审理以及党志军提供的各种证据,法院认为党志军伤情轻微,其称住院29天但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生也仅仅开具了一盒口服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所以法院没有全部支持党志军的赔偿请求。
最终法院按照15天计算相关费用,一审判决李某某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合计9384.89元,和其主张的赔偿金额相差了9448.04元。
正是因为这不足万元的赔偿差额,党志军对主办法官王佳佳怀恨在心,通过跟踪获知了王佳佳的家庭地址和生活规律,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潜伏在王佳佳法官的地下室。王佳佳当天下班回家后,党志军从背后用刀刺向王佳佳的脖颈处,作案后潜逃回家。
王佳佳今年才37岁,是一名基层法官,但因为她的身份,事发之后竟然遭到了很多网络暴力。甚至有人造谣其名下有多辆豪车,试图引导舆论,最终官方经过核实,一切都是子虚乌有。
在庭审中,党志军承认自己伪造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发生事故时未穿着上述皮衣、未实际住在医院以及杀害王佳佳的事实。可见他的主张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并非网传的那样无辜。对于一审死刑的判决,党志军当庭提出上诉。
党志军身为一个农民,遭受车祸受伤,当然也属于弱势群体,但弱势不等于就应该无视法律,不等于就可以狮子大开口,索取并不存在的损失。交通事故并非故意,双方应该互相理解而不是趁机讹诈。
王佳佳不幸离世后,最高法院长张军亲自向王佳佳表示哀悼,并亲自慰问了家属,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是公正的,但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对法律的理解就容易产生偏差。党志军如果真的感到王佳佳判决不公,当然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就像这次被判死刑一样,这本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把所有的不公归结到一个具体的办案人员身上,并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报复,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为了不足一万元的赔偿差额,付出了两条生命的代价,可悲可叹。
自认为判决不公就持刀杀人,畏罪后服毒轻生,被判死刑却不服判决。可见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冲动、极端和自私,甚至连以命抵命都做不到,何谈委屈与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