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公布2024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有14位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等待他们的,将是再次考核、博转硕,或者退学处理。去年10月,北京青年报对几位主动选择“博士转硕士”同学的采访亦引发热议,也让博士生分流走进大众的视野。

他们或经历痛苦迷茫后坚定转身,主动“降格”成为硕士;或经高校考核,被动分流退出博士赛道。近年来,高校对博士生学业过程质量监控不断加强,课程考核、资格考核、中期考核、年度考核等考核结果与分流机制相结合。博士之路,不仅意味着学历的荣光,更随时充斥着“淘汰”的荆棘。

不是淘汰,而是“促优”

所谓分流,是指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筛选、分流和淘汰,对于不适合继续进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生,在毕业与退学之间提供多种出路方式,常见的分流方式包括直接退出、向较低一级分流培养比如博转硕等。

国外早有严格的博士生分流淘汰制度。一项对伯克利大学的研究发现,尽管学生在前1-3年的流失率高达25%,但被“淘汰”的学生中大约72%获得了硕士学位;美国斯坦福大学将分流淘汰机制视为一种过程管理手段,博士生分流淘汰机制嵌入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关键环节。

随着中国大学博士学位标准的逐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过程的严格要求,整个博士培养过程中出现分流淘汰是必然。

近年来,国家文件反复提出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控制,探索分流激励机制。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建立柔性的监控、指导和分流机制。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重申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推出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4所试点高校尝试探索分流淘汰机制,努力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除14所试点高校以外,有部分国内高校已尝试建立了分流淘汰制度,如中南大学、西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这些高校发布的分流淘汰机制的实施细则,通常包括考核内容、对不合格博士研究生进行分流、对分流博士研究生转硕士做好后续工作等诸多规定。

实际上,博士分流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博士生在各个培养关键环节,都会面临严格的考核。

复旦大学2021年推出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实施办法,着重建立课程修读,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审、评阅、答辩等培养关键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分流机制。资格考试结果评定等级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获“通过”的博士生数不高于同一批次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补考结果仍为“不通过”的博士生予以退学,其中本科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可提出申请,经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如果博士生对分流淘汰各个环节实施有任何异义,都可提出申诉。

南京大学“四三三”博士培养模式分解图(截图自《模式、机制、成效:以质量为核心的南京大学“四三三”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实践》)

不过,分流退出机制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博士分流在给博士生一定的压力的同时,能够提升博士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自我塑造和成长。

南京大学博士生分流机制被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 5350 号建议的答复》中树立为典型模式,探索构建了有效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弹性分流淘汰机制。2012年,南京大学启动了博士生“四三三”教育改革,核心是实施博士生资格考核,对排名在后15%的博士生实施弹性分流,以此督促博士生。2020年起构建贯穿博士生培养全过程的“三级三层学业预警与帮扶机制”,在博士生即将进入各培养环节前进行学业预警提醒,督促导师尽心尽力培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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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作者“软科”,由东亚视界筛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