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高州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3-2027年)》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高州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3-2027年)》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17日,共30天。
4、公示地点:政府公示网站,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市自然资源局。
查询网址:
http://www.gaozhou.gov.cn/zwgk/jsgcghgs/。
联系电话:0668-6692679。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高州市中心城区以及高州各镇区。中心城区是指潘州街道、山美街道、石仔岭街道、宝光街道、金山街道5个街道全部用地,谢鸡镇、曹江镇范围内包茂高速、S280、洛湛铁路以西用地,石鼓镇涉及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部分用地,总面积311.35平方公里;镇区包括各镇规划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27年,近期为2023-2025年。
三、改造目标
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三旧”改造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补足城市发展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推动生态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
落实国土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功能完善与生态修复,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进“强中心”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低效工业园改造,整合存量产业空间,供给高水平产业园区和产业服务设施,支撑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
提升城镇空间品质。补足城市发展短板,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护和活化历史文化资源,营建幸福宜居之城。
四、改造总体用地布局
本次纳入标图建库地块共915个,总面积为824.49公顷。
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目前“三旧”项目实际情况,将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且不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的地块作为远期计划。
选取82个图斑作为本次规划修编重点研究范围,总面积约118.76公顷。其中,旧城镇7个,旧村庄15个,旧厂房60个。
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共有“三旧”地块66个,总用地面积约112.23公顷,占比约94.50%;周边村镇共有“三旧”地块16个,总用地面积约6.53公顷,占比约5.50%。
五、分期实施计划
1、2023-2025年,完成27.06公顷“三旧”用地改造,17个改造地块。
近期以正在改造的产业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城市更新项目和高州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为重点,实施“三旧”改造。
2、2026-2027年,完成91.70公顷“三旧”用地改造,65个改造地块。
基本形成高效、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并促进宜居城市环境的形成。
属本规划确定的“三旧”改造用地,确有需要提前至近期改造的,纳入当年“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后,可享受省市“三旧”改造优惠政策进行改造。
已标图入库的“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已覆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已编制单元规划的视为已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高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