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转中央组织部:
人民出版社给我送来出版《论党》的稿资2471.46元,转送上,请作为少奇同志的党费收下。
少奇同志生前,稿费均作为党费上交。在他平反后,经中纪委特别关怀,给我补发了7000余元工资和存款,经党中央批准早已作为少奇同志党费上交。
近两年,有些报刊发表或再版了少奇同志文章,凡给我 寄来的稿费,我均直接复信,并把钱直接寄还有关出版 单位。今后,无论初版或再版少奇同志著作,包括《刘选》(《刘选》,即《刘少奇选集》,由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稿费,我和少奇同志的孩子们均不能、也不应该接收。
我郑重地向党申明,少奇同志的著作连同版权,我和我们家的孩子们均不能要。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应完全靠我们自己的能力工作和生活。少奇同志是属于党的。
请指定接收少奇同志稿费的单位,并通知出版单位。这样做,是本着少奇同志生前的精神,自愿决定的,恳请不要宣传。
敬礼!
落款王光美,日期是1981年10月25日。
这封信有点长,我之所以全文引用,理由有二:
理由一:王光美老人已作古,此信,是她生前留下的文化遗产,弥足珍贵。
理由二:这封信字字珠玑、段段入心,看似是一封私人信件,其实是做人的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可以照到人间真善美、假恶丑。
这封信是王光美在刘少奇得到彻底平反一年后写的,此时,王光美刚刚出狱三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事局局长。
这封信表达了三层意思:
1、少奇同志的稿费和她自己补发的工资、存款,都作为丈夫的党费上交给党组织。
2、少奇同志不在了,作为家属,我们就是普通的劳动者,和千千万万个中国老百姓一样,我们可以自食其力。
3、少奇同志生前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虽然他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存,他的一生是是属于党的、国家的、人民的。
从信中我们可以看到,王光美是光明磊落的。虽然她和少奇同志在“十年动乱”期间蒙受了不白之冤,但她并没有因此而怨天尤人、意志消沉。她始终坚信党、坚信自己的信仰。
把稿酬上交给党组织,这是第二次了,是完成少奇同志的遗愿。早在1960年,少奇同志担任国家主席期间,王光美遵照少奇同志的指示,给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去信,就《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书的稿酬之事,有如下内容:
……去年底,人民出版社先后送来7451.14元稿酬,我们因数字太大,不知如何处理,曾请示少奇同志,他当时告诉我们,先存在银行里,以后处理。现在中宣部已根据少奇同志的建议,中央的批准,修改了不合理的版税、稿费制度。少奇同志要我们把这笔钱交给党中央办公厅……
7000多元,在当时无疑是笔巨款。特别是对王光美和刘少奇这样人口众多的大家庭,简直就是雪中送炭。但少奇同志向来公私分明,他认为,这本书是在工作中完成的,是党建工作的一部分,稿酬理应归公,容不得半点马虎。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光美家的日子都是很“紧巴”的,钱,对于改善家里的生活,是有着巨大的诱惑力的。但是,少奇同志告诫王光美:“不管钱多钱少,都要过艰苦朴素的日子,公家的便宜不能占!”
刘少奇、王光美和他们的女儿
建国后,刘少奇的工资是404.80元,王光美是当时国家领导人夫人当中工资最低的,每月120多元(江青的工资是243元,后来涨到342.7元;邓颖超的工资,一直都是342.7元),二人合起来有500多元,在那个时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刘少奇家有十几口人(刘少奇与前妻何宝珍有三个孩子:刘允斌、刘爱琴、刘允若;刘少奇与前妻王前有两个孩子:刘涛、刘允真;刘少奇与王光美有四个孩子:刘平平、刘源、刘亭亭、刘潇潇),孩子多、花费大,王光美只能根据手里的钱,量体裁衣、精打细算。尽管是这样,有时也会捉襟见肘。
王光美有一个“钱柜”——一只普通的小木盒,里面有平时开支用的零钱和一些购买粮、油、蛋、肉的票证,还有一张家庭开支的明细表:
1.给卫士组100元,为少奇同志买烟、茶和其他生活用品;
2.给厨师郝苗同志工资150元,作全家人的伙食费;
3.给保育员赵淑君同志工资40元;
4.给外婆(也就是王光美的母亲)120元,作为5个孩子的学杂费、服装费和其他零用钱;
5.两人的党费每月交25元;
6.每月的房租、水电费40元。
这张详细的家庭开支明细表上,有两项让人深思:
一项是党费,刘少奇和王光美每月上交党费25元,比组织规定的多出了四五倍,这在当时可抵得上一个普通人的月工资。由此可见,少奇同志对党的无限忠诚和深厚感情。
二项是“抽烟钱”,这是雷打不动的。少奇同志常年熬夜写材料、思考问题,养成了抽烟的习惯,而且烟瘾极大,每天大概需要三四包香烟。这笔钱是王光美单独安排给警卫秘书的,为的是不耽误少奇同志的工作。
有关少奇同志抽烟的事,还有很多趣闻: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担任了党和国家重要的领导职务,香烟仍伴随他日理万机。不管是批阅文件还是思考问题,他总是少不了烟。这时的经济虽好了一点,但刘少奇抽烟还是很在意价格的。当时,中央许多领导人都习惯抽中华烟,只有刘少奇抽最普通的“大前门”。那时,中华烟5角钱一包,“大前门”一角五分。一包中华烟可换四包“大前门”还有富余,因此,刘少奇选择了价格便宜的“大前门”。
一次,刘少奇到西花厅找周恩来商谈工作,周恩来把刘少奇让进
办公室,服务员送上茶水,还特意按总理的指示拿来了烟缸、火柴。刘少奇对周恩来说:“我要尊重你不抽烟的习惯,今天临时戒烟喽!”周恩来却从柜子里拿出一听罐装“大中华”说:“难得你来一次,破例,破例,这是为你专门准备的呢!”刘少奇呵呵笑着,仍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盒“大前门”说:“你那高档品留着招待别人,我抽这个习惯了。家里老小十几口人吃饭,还亏了光美精打细算,烟瘾如官瘾,上去容易下来难啊!”
毛泽东也有抽烟的习惯,而且喜欢抽“有劲”的烟。
一次,刘少奇和毛泽东谈工作,毛泽东请他抽云南玉溪烟厂特制的“云烟”:“这个烟有劲,味道也不错。”刘少奇拿起一支“云烟”闻了闻,连声说“好烟,好烟”,回手敬给毛泽东,并给主席点上火,自己却依然从口袋里掏出“大前门”来抽。毛泽东很有感触地说:“倒是难得你进城后一直坚持抽‘大前门’。进城那年,我也抽过几条,很一般,大众化,缺点劲道。”刘少奇也笑了:“不是不想抽好烟,是怕自己上瘾,上去容易下来难。我几次想戒,可是一熬夜赶材料、文件,就靠它来提神,欲罢不能了。”
刘少奇就是这样,既然烟瘾一时无法戒掉,那就只有在“省钱”上面做文章了。
王光美出生于名门望族,父亲王治昌任过北洋政府的农商部的总长;母亲董洁如是天津盐商巨贾家的大家闺秀。从小生活有佣人照顾,洗衣烧饭根本不用她操心。
自从和刘少奇结婚后,她不但在工作中是少奇同志的好帮手;在生活中她也学会了做“家庭主妇”的本领。
刘少奇和王光美
王光美有个“烩饭厨师”的雅号,起因是少奇同志夜间常工作到凌晨三四点才休息,肚子饿了时就让厨师把白天吃剩下的饭菜热一热对付一下。他每餐只有两盘菜,剩下的作夜宵,有时不够就让加点面条。后来为不影响厨师休息干脆让王光美到厨房给热剩饭。
1962 年,操办伙食的同志,觉得首长通宵达旦工作太辛苦,总吃剩菜剩饭缺少营养。就在一次党小组会上提出来:“我们工作人员夜间工作到12点都有夜餐补助费,首长夫妇经常工作到深夜,当然也应有夜餐费。”大家一致认可。于是,管理科的同志就背着刘少奇和王光美,按照正常规定给申请了每人每天5毛钱的夜餐费,加进伙食费中,一个月两人共30元钱。
有一天,刘少奇无意中发现了这件事,马上让王光美去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如实汇报并解释说:“我们想,这是按规定办事,就没有向您汇报。”刘少奇严肃地说:“这样做是不应该的,我的生活由我自己负责,不能要国家补贴。我向来有通宵工作的习惯,人一天就吃三顿饭,无论是白天工作还是晚上工作,横竖就这三顿饭,要什么夜餐费?请你们计算一下,一共补助了多少钱?从我的工资中逐月扣还,补了多少就退还多少,一分钱也不能少! 马上给公家退回去! ”工作人员再三坚持说:“这是按规定办事,以后不补就是了,过去的就不要退还了。”并为难地说:“家里钱本来就很紧张,再退回去这笔钱……”王光美马上说:“我们就是节衣缩食也得把钱退还公家! ”秘书们不敢怠慢,算了一下共领了两年多补助,须退还公家1020元钱。此后两年多,刘家生活费从每月150元降为120 元,伙食大打折扣,周日也只有一盘荤菜,正长身体的孩子们几下子就让盘子见了底,还老感觉没吃饱。近 3 年的夜餐费加在一起,是个不小的数字。他提出每月从工资中扣还100元。这样一直扣了一年多才全还清。
“十年动乱”期间,王光美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在监狱里被关押了12年之久。她被单独囚禁在一间牢房,里面阴冷潮湿。平时要求必须坐着,脸朝门口,不能靠墙。有时她坐累了,想用手捋捋头发,马上就有人走过来问:“你手上是什么东西?”12年里,她不知道当天是几月几号,只知道是上午、下午,抬头透过牢门上监视的小窗户才知道是阴天、晴天。由于常年面对牢房的大铁门,以至于后来落下了心理阴影,一看见铁门或者防盗门,整个人就要崩溃了……
王光美和刘少奇分别的那一刻,至今令她终身难忘。
刘少奇郑重地对王光美和孩子们说:“将来,我死了以后,你们要把我的骨灰撒在大海里,像恩格斯一样。大海连着五大洋,我要看着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你们要记住,这就是我给你们的遗嘱。你们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在群众中活下去,要在各种锻炼
中成长。你们要记住:爸爸是个无产者,你们也一定要做个无产者。爸爸是人民的儿子,你们也一定要做人民的好儿女,永远跟着党,永远为人民!”
让王光美揪心的是,直到刘少奇去世三年后,她才知道丈夫去世的消息。王光美永远忘不了刘少奇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1980年,王光美和孩子们捧着刘少奇的骨灰盒,登上了北海舰队的旗舰101驱逐舰,按照少奇同志的遗愿,把骨灰撒向了大海。王光美最终告别了她最亲爱的人,看着他得以安息,与蓝天碧海相伴……
王光美手捧刘少奇骨灰盒
离休后的王光美,并没有彻底闲下来。当时,很多单位请她担任顾问或会长,她一概婉言谢绝。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请她出任“幸福工程”组委会主任时,她没有推辞,并且表示要做“幸福工程”的一个“义务打工者”。
此时,历经劫难的王光美已是74岁高龄的老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把一切都看轻了、看淡了。12年的牢狱之灾和家破人亡、骨肉分离的痛苦,让她懂得了人在无助时是多么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和关怀。“幸福工程”就是帮助那些贫困的母亲摆脱疾病和贫穷,王光美感同身受,她想用余生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她想到了“给予”。
“幸福工程”没有财政投入,全靠社会捐献。王光美首先从自身做起,这年春节,她捐献了2000元,成为“幸福工程 ”的第一批捐献者之一。
2000元看似不多,但这对于只有工资收入王光美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稿费和存款早已作为少奇同志的党费上交给组织了,家中已经没有了多余的钱。此时,王光美想到了母亲留给自己的传家宝——五件精美的稀世古玩。“把它们卖掉,所得款项捐给‘幸福工程’!”王光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母亲董洁如,是号称天津近代工业“新八大家”之一的董家大小姐,她留给王光美五件稀世古玩——清康熙年间“青花釉里红缠枝莲碗”、清雍正年间“青花缠枝花卉碗”、清雍正年间“青花桃盘”一套两件、宋代“耀 州窑刻花碗”和清代牙雕“素面笔筒”。件件精品,价值连城。
1996 年,在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举行的秋季拍卖会上,王光美捐出的五件瓷器开价共21.6万元,当拍卖会上拍到这些物品时,拍卖师作了简短声明:下面拍卖的这几件物品,是尊敬的王光美女士捐献出来的,拍卖所得全部捐给“幸福工程”,此举说明,王光美有一颗真正伟大、善良的母亲的心,她的义举使我们深受感动,希望在座各位积极竞价,共襄义举。
场内许多人听后为之动容,竞价踊跃。其中清雍正年间青花缠枝花卉碗,起价10万元,经过多次竞叫,最后以万元成交。五件瓷器最终成交价56.6万元,王光美把拍卖所得全部投入到“幸福工程”中。
晚年的王光美一直有个心愿,要让“毛刘”两家后代的来往逐渐密切起来,她说:“我是这两个家庭中唯一的长者了,你们都是我的儿孙,你们一切都好了我才能放心!”
这个愿望在2004 年实现了,从来没有宴请过别人的王光美,请来了李敏、李讷两姐妹来家里吃饭。
那天,李敏和她的女儿最先赶到,一会儿李讷和她的丈夫——曾给刘少奇担任过警卫秘书的王景清,带着他们的儿子也到了。84岁高龄的王光美在女儿婷婷的搀扶下和大家见面,毛家姐妹急忙迎上前去,握住了老人的手嘘寒问暖,他们一会儿聊家常,一会儿回忆起过去欢乐的时光。大家为王光美的健康长寿频频举杯。王光美慈祥地看着孩子们,关切地询问毛岸青和邵华一家的情况……
在历史掀开新一页的今天,两家后人相聚一堂,是两家的幸事,也是民族的幸事。
后来,李敏的女孔冬梅写了一篇《山花烂漫时,情谊别样浓——毛泽东、刘少奇两家后人聚会侧记 》。文章发表前,她请刘源进行修改。刘源致信孔冬梅:“……我想,不应该回避历史,但又要婉转、深刻,表达出我们两家割不断的渊源、深情,共同的历史压力和感情重负,以及彼此深深的理解和同情。终究,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王光美的人生是传奇的、经历是坎坷的,曾经有人问过她:你作为中国第一位女物理硕士,当年又考取了美国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原子物理系全额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曾经立志成为“中国的居里夫人”,信奉和践行“科学救国”理念。如果当时,你选择了出国深造,肯定会成为一名著名的科学家,说不定也许会获得“诺贝尔”大奖呢!现在你后悔吗?
王光美眼睛凝视着远方,深情地说:“参加革命是我毕生信仰的追求;和少奇同志生活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无怨无悔!”
王光美
2006年10月13日凌晨3时许,少奇同志的夫人王光美在北京因肺部感染引起心脏衰竭病逝,享年85岁。
在弥留之际,王光美口中一直念着丈夫刘少奇和她分别是说的最后一句话:“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逝者如斯,往事如烟。
谨以此文,向敬爱的王光美女士和人民领袖刘少奇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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