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报告从提高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等七个方面对黄河保护提出建议。
报告认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法律制度,不断健全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要协同抓好黄河保护和治理,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流域各层级的智慧黄河信息共享平台,为协同决策管理提供支撑。同时加快制定出台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等配套规定,加强执法与司法协同,持续开展法律宣传普及。
报告指出,要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覆盖全流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配置水资源,加快构建国家水网,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用水权跨流域、跨区域流转和转让机制。
对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报告提出提高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加大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荒漠化治理;保护和修复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
此外,报告还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水沙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保护弘扬黄河文化等四方面提出建议。具体建议包括加强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黄河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等。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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