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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辛先生在杨浦区新江湾城购买了一座价值三千多万的类别墅住宅,在支付了1800万首付款后,卖家马某却未履行合同。法院一审判决双方买卖合同解除并要求马某将房屋首付款返还辛先生。然而马某却将1800万首付款以现金方式全部取走,钱款去向不明。

执行期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曾两次拍卖该房屋,均流拍,只能通过以物抵债方式继续执行。以物抵债后,申请人辛先生将获得房屋产权,同时还得向银行偿还这套房屋的贷款1100万。

2024年6月6日,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戴斌一行人来到了该房屋所在地,对房屋进行查封、换锁,并按照法定程序,变更产权,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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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套三百多平米的复式住宅,带有独立院子和游泳池,地上两层,附送地下室两层。法官进入房屋后,发现屋内烟雾缭绕、气味刺鼻。室外泳池边还有正在冒烟的烧纸痕迹以及猫屎猫砂等物,由此可见被执行人刚离开不久。经过锁匠的更换,房屋与室外相连的七个门锁均被更换。执行法官依法对这套房子进行了查封。

次日,被执行人马某终于“现身”,将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走。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的执行案件,终于可以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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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