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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区政府的强拆行为属于违法的情况下,被拆迁人阻止施工方在征拆位置上继续施工,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日前,有媒体对此案做出报道。法庭上,辩护律师认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强拆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因此谷建彬阻工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此不构成犯罪。

强拆被认定违法,全国各地并不少见。但强拆被认定违法后,后续衍生出的刑事案件,据了解应为首个案件。或许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根据媒体报道出来的线索,笔者几经辗转,联系到被告人的家属,了解后更多详情——

据被告人谷建彬的儿子谷志强介绍,养猪场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吉林省市船营区政府于2016年6月29日作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船营区征收办送过《价格评估(预评)估价结果分户报告单》,但父亲对评价价格非常不认可。

2023年3月下旬,船营区政府对建彬牧业送达《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三日后对养猪场强制拆除。谷建彬向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船营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撤销《决定书》。

2023年7月6日,吉林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船营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决定书》应撤销。吉林市政府认为,《决定书》载明:“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内60日内依法向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决定在3月25日送达,3月28日即在强制拆除申请人房舍,未在实质上充分保障申请人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违反法律规定;船营区政府在证据材料中未提供案涉被征收标的的完整评估报告,无法证明评估师资质、评估过程、评估报告送达的程序等评估事宜合法有效,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外,《决定书》仅载明“从搬迁之日起至新养殖场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之日止,征收部门按年给予停产养殖损失补偿,具体标准另行决定”,未给出具体的补偿标准及计算方式等项目。综上,《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吉林市政府做出行政复印决定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相应施工并未停止。而谷家人认为,既然政府征收行为是施工行为的前置程序,既然前置程序不合规,那么后续施工也应当停止,于是谷建彬多次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

2024年7月2日,谷建彬被船营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刑事拘留。2024年8月23日,谷志强提供的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作出《关于王秀梅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其中显示,对王秀梅(注:谷建彬妻子)反映的拆迁补偿及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信访事项,该镇已将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总额报告(评估总额为2353万余元)送至新老猪场负责人手中,且已将资金提存,但谷家对补偿金额不满。该镇和船营区征收办将就补偿金额问题进一步与谷建斌一家进行沟通商榷,待征收补偿金额问题达成一致后,立即发放征收补偿。谷志强称,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2024年11月20日,船营区检察院以谷建斌破坏生产经营罪向船营区法院提起公诉。

12月17日,案件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察院指控,2024年4月至6月,谷建彬多次将轿车停放在施工便道上,导致施工方无法施工,造成损失共计61854元。检察院认为谷建彬出于个人目的,阻碍生产经营,造成生产经营单位财产损失,其行为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破坏生产经营罪不成立。律师认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强拆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谷建彬的行为目的是为保护个人合法权益,谷建彬阻工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动机具有正当性,谷建彬阻拦施工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应当认定为私力救济行为。

法庭上,吉林市政府做出的两份认定区政府拆迁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都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辩护律师还指出,自然资源部有一份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其中第二条写明: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而市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已经将区政府做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书撤销,这说明针对涉案土地尚未进行补偿安置,在此情况下,在涉案土地上施工并非合法施工,被告人阻止违法施工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法庭上,检察院公诉人出具了由鉴定机构做出的工程误工赔偿造价鉴定和价格鉴定,以及工程误工赔偿造价鉴定审计表、施工合同等书证。价格鉴定标的包括机械租赁费损失和人工费损失,其中机械租赁费损失,包括运梁车、龙门吊、炮车等租赁损失;人工费则包括安全员、架梁队员等人员的人工费损失。对此,辩护律师表示,办案单位当天发出鉴定聘请书后,鉴定机构当天便出具了共计53页的工程误工赔偿造价鉴定,因此质疑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律师还认为该鉴定中所涉及的损失统计,全部为施工方单方作出,难以证明实际发生情况,且没有人工费计算标准,未提供转账记录、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性存疑;同时认为价格鉴定是依据误工损失报告得出,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辩护律师认为:如果船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破坏生产经营罪成立,等同于将政府的违法行为助力推向更严重境地。对此,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