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新的一期
一周交管热点咨询TOP3
1、改变了车辆的内饰颜色需要来办理变更吗?
答:内饰颜色更换,无需办理变更业务。
2、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想要变更车身颜色需将车辆开回原籍地办理吗?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节 第十七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3、机动车年检时对轮胎有什么相关要求和规定?
答: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规定:机动车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这里的轮胎规格通常包含断面宽度、高宽比、轮毂直径(英寸)、载重指数和速度级别五部分,在办理新车注册检验和在用车年检时,实车轮胎上的规格参数能够覆盖相关资料和登记信息即为合格(通常新车注册检验时《机动车整车合格证》上签注的轮胎规格参数和在用车年检时《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的轮胎规格参数能在实车轮胎上全部找到相符的信息即为合格)。
往期内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