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市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
2024年12月全市共307家
(每月动态调整)
清城区151家
清新区28家
英德市35家
连州市25家
佛冈县31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1家
连南瑶族自治县8家
阳山县18家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
在您为孩子选择
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
请注意防范风险
做到“三必须”“三不要”!
“三必须”
一、必须选择有证机构
清远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
二、必须留意培训时间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非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必须妥善保管单据
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
一、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不要向无证机构(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二、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 (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三、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欢迎广大群众
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进行监督
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清远市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
清远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12月“白名单”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清远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谭清梅
校对:黄子璐
二审:周东辉
三审:钟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