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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石门镇召开专题会议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旨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居)第一书记、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原文学习了《商洛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流程,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俭,自觉移风易俗,抵制奢侈浪费,弘扬时代新风,以实际行动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镇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觉抵制不良作风,防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产生。严禁以各种形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人员参加,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二是严格实行报备。要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报备、事后督查报告制度,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规模、邀请对象、收受礼金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全镇党员干部要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镇纪委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反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违纪问题。若发现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突击办酒、违规敛财,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