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可以找关系帮助工程“中标”
“警察同志,我被人诈骗了。”2024年8月,王某到咸丰县公安局唐崖派出所报案,称其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间,被李某以项目中标需要缴纳保证金等名义诈骗41.65万元,请求警方帮助。随后,警方展开调查发现,2023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声称自己有关系,能在工程招投标中帮忙运作让其中标,为打消王某的顾虑,李某直接带其来到项目地进行“实地考察”,与“项目分管领导”直接电话沟通协商。在李某的一番操作下,逐步取得王某的信任。随后,李某以帮助“运作关系”为由,向王某索要10万元活动经费,后又通过造假中标通知书等手段,陆续骗取王某项目保证金31.65万元。然而在后续的沟通中,王某每次找李某询问项目进展,李某都找借口搪塞,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和分析研判,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诈骗的钱财主要用于偿还公司、个人欠款和日常生活开支。目前,被骗资金41.65万元已被全部追回,李某被咸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确定公司的合法性及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