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雪事件纷扰了很长时间,随着南昌警方一份重磅通告的发出 ,该事件的网络热度被推上高潮。
相比于警方通告看似翔实且有理有据的叙述,评论区的网友们却并不买账,几乎是一边倒的为李宜雪喊冤,仿佛这是继李佩霞之后的又一个窦娥!(可笑的是李佩霞那个窦娥可没少贪)。甚至一路看下去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一些熟悉的味道:那就是通过李宜雪事件表达了对公信力的质疑。
不想去评论这样的质疑是对是错,但就李宜雪事件而言,其实对于一个秉持理性、客观态度并具有一定逻辑分析能力的成年人来说,想得到正确的结论其实并不难。下面就把两个问题罗列出来供各位品评。
第一点:关于李宜雪被精神病院鉴定并收容一事是目前舆论争议最大的一个疑点,也是李宜雪本人与南昌警方分歧最大的一个点!
按李宜雪的表述是自己近乎遭到的迫害,而按照南昌警方的通报,则是李宜雪本人为了逃避自身触犯法律、法规的责任而主动发起精神鉴定的申请!
那么问题简单了:如此重要的案件细节南昌警方不可能不保留书面证据,只要拿出当初李宜雪主动申请做精神鉴定的书面证据,那么李宜雪之谎言便不攻自破。反之则可能会遭致更大的网络舆情。
第二点:南昌警方官方通报中提及李宜雪在12月4日、12月14日、以及12月21日等时间节点多次出现自杀倾向,因此出于保护其本人生命安全的考虑才开展了后续一系列动作。而李宜雪本人的说法是12月14日、12月20日等自己只是“站在楼梯上”,并无任何轻生的欲念。而12月4日更是无稽之谈!
究竟是李宜雪本人在巧言令色、愚弄网络舆情,还是南昌警方欲盖弥彰,直接公布当时的执法视频,将当时客观影像公之于众,是非曲直自有公论!还原事实真相其实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