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现象?最近一些城市的拆迁公告开始多了起来,连网友都问,原本以为城市化进入下半段,住房需求减少,国家应不再搞大拆大建了,但为何自己所在城市拆迁活动又突然活跃起来了呢?

实际上,关注拆迁工作的都知道,虽然8年前的棚改拆迁已经宣告一段落,现在只有零星的棚改拆迁了,但中央又在去年底宣布了“3大工程”,这项被作为房地产新模式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的战略,首次由决策层面释出,意味着,停歇数年的“拆迁潮”再次重启了,而且从中央工作报告的最新定调看,拆迁工作还将加速推进。下面,我们将与“三大工程”有关的内容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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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 “人地钱”挂钩政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3.注重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培育发展县域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使县城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4.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从今年开始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今年先发行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

很多人读报告,觉得就那么几个字,也没说啥啊,其实是他们不知道里面的内在逻辑。简单解析一下便知,提炼四个重点:

关于第一条就不解释多了,啥叫适应新型城镇化趋势?其实就是说我们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6%了,没有那么多刚性住房需求了,咋办?这才是重点。

第二条说得很清楚,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要继续把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里面来。老实说,农村人收入并不高,他们何德何能可在城里买房安家呢?说白了,农村也得拆,虽然不会像城里面补偿那么多,但如果有一二十万的话,起码在县城付个首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停了许久的农村拆迁应会重启或者加快进度,这是现实的选择。

第三条说的是城市发展,且直指拆迁。推动的三个工作中,有两个都涉及拆迁,一个是城市更新行动,另一个是城中村改造,由此可见拆迁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而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可没像某些专家说的只发展大城市,而说的是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而且还重点提到要让县城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让县城成为新型城镇化载体。要实现这个目标谈何容易?都知道,大多数县城都是人口流出地,要发展县域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仅靠现有的财政能行吗?显然做不到,要不然也不会出现一些地方老师工资都发不出来的情况,大多数县城真正来钱最快且唯一靠谱的方式还得靠卖地。

但目前县域楼市已这样了,成交量非常小,你想想,大城市的地都不好卖,有几个家房企还买县城的地,以至于各大开发商明确提出“撤出三四线,转向一二线”。所以,按以往的路子,还得靠货币化拆迁,让手握大量现金的居民有钱买房,市场好了,土地也能卖出去了,接着不就有钱搞这些所谓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从而带动县城旧貌换新颜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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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钱从哪里来?

去年底发行了1万亿国债,今年再发行1万亿超长国债以及3.9万亿地方专项债,从广义上可动用的债券合计为9.46万亿。这些钱不能说都用于拆迁,但按照国家对“三大工程”的支持力度,拆迁资金安排应该会占据其中很大一部分。就目前看到的数据就可知一二:今年以来,仅成都一座城市的6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资金就达1200亿,全国28座城市城中村专项借款达到了9200亿,全年更是不可想象。

而且从表述看,这也不是短期行为,比如说超长期国债未来几年都会发,而且还不计入财政赤字范畴的,显示了国家的决心之大。所以,大家不用担心钱的事。相比以往的拆迁,考虑到地方债务负担,现在主要由国家财政主导,无论是推进力度还是速度,应比以往强许多。

为什么要重启“拆迁潮”呢?可从决策层面的两个信息可以看到:

一是,实际上,在中央决定公开启动“三大工程”之前,住建部去年10月份就开始下四川、江西、湖南、上海、厦门等省市调研“三大工程”。都知道住建部是管房地产的,早些时候中央也明确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无疑会把“拆迁既能消灭存量房,又能增加新需求”联系到一起,正常理解就是,住建部的调研加上当下房地产新趋势,这应是中央做出决定开启“三大工程”的重要原因之一。

有人不禁要问了,三大工程可不都是拆迁啊,不还有建设保障房和“平急两用”工程建设吗?这不假,但谁更具有推进的优先级呢?城中村改造无论何时都排在“三大工程”首位,谁优先谁更重要就不多说了。用住建部的话说,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进行滚动实施,要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很显然,这是要考核的,不仅要做,动作还要快。

二是如果还弄不清拆迁动向的话,我们可看看一组数据就明白了:此前操刀2015年那波棚改的国开行在今年2月22日公布了一个数据,已经在上海、广州等32个城市发放360多亿元,共计223个项目。而且,这还是国家直接批的款,如果算上各方融资,每个改造项目其实就有更庞大的资金了,如果仅仅是刷刷、粉粉,要不了几个钱,所以,这么大资金量意味着大多数项目其实就是直接拆迁。

当然,也未必再重建,从目前各城市动向看,暂时都是让你拿着房票或者现金去买库存新房,确实有去楼市库存的考虑。

一句话,考虑到未来几年的经济和房地产发展状况,拆迁不仅要重启,而且要加码,为了年度经济发展目标,更为了促进房地产的长期健康平稳发展,什么时候做合适的事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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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关心,是所有城市都会拆迁吗?

信息显示,去年提出的城中村改造,针对的是特大、超大城市,但现在基本不提及这个范围了,原因前面说过了。而前段时间各省的地方两会则明确将下属各级城市都列入“三大工程”推进范围,意味着城中村改造将不限制城市,按照官方的说法是,结合城市实际需要和财力推进“三大工程”,说白了,前期能有钱垫付启动,此项目就可推起来呗。事实上,各省份都将“三大工程”纳入到2024年重点推进工作。

最后一个问题,毫无疑问,拆迁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普通家庭翻身的机会,不过是“巨富”还是“大富”的区别,关键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属不属于优先拆迁的范畴?从样本城市的拆迁看,这6类房子起码属于优先拆迁范围

深圳根据顶层设计在即将实施的拆迁新规中明确,一是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点确定的功能片区范围内的;二是属于国家、省市等民生项目、基础设施范围内的;三是先进制造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范围内的(这与我们确立的制造强国目标相符);四是存在诸多安全卫生风险、房屋本身安全以及消防安全隐患、配套落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经治理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小区或房子。

第一、第二和第三类,每个城市由于产业门类、多少应有所不同,可拆的范围应有所区别,但第三点应该是各城市的共性问题,都会有不少存在相关问题小区或房子。就拿危房来说,一般来说,只要鉴定为C级和D级就属于优先拆迁范围了。不得不说,将第四类纳入拆迁,意味着拆迁力度、范围都非常的强和广了,这些都纳入优先拆迁范围表明拆迁风向标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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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是全国唯一“共富示范区”浙江在发布的未来社区建设文件中明确,将把全域范围内的多孔板建材房屋列入全拆重建类。按照文件内容,2000年前建造的多孔板建材房屋,我们常见的预制板房屋就在此列。

最后第六类,其实就是县城的老城区范围房子,原因前面说了,将推进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依靠大城市肯定不行,人家不吸你的就不错了,县城只能吸引农村的人,而农村只有拆迁让出宅基地,既让农民有了进城买房的钱,又让耕地面积得到扩大,可谓是“双赢”。

以上就是拆迁相关讯息的介绍,按照主管部门的说法,“三大工程”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样板经验全国推广,由此可见,其他地方也会仿效试点城市的做法,在国家财政的支持下,开启新一轮的城市拆迁改造也是自然而然,或可“造富”更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