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北京企业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杠上了。
起因是国内著名的网文机构——晋江文学城没有在PC端设置青少年模式。
中间,CCTV横插一杠,曝出在晋江文学城付费购买“连载”网文,看不到结局。CCTV的不专业,在网文圈引发群嘲。
2024年12月20日,晋江文学城公开发文称,它们是一家北京企业,注册地一直在北京,但浙江省消保委要约谈他们,要求他们12月9日去杭州接受约谈。
晋江文学城拒绝去杭州接受约谈。
为什么要拒绝呢?
晋江文学城含沙射影地说,北京警方曾经告诉过他们,要警惕远洋捕捞,要警惕异地非法定机构约谈,警惕未经当地行政部门接洽的异地执法。
我的第一反应是,浙江是发达省份呀。不至于远洋捕捞吧。
网友们有灵魂三问。
第一问,浙江省消保委是政府机构还是民间组织?
第二问,浙江省消保委有权力约谈北京企业吗?
第三问,晋江文学城没有去杭州接受约谈,企业的正常经营会不会受到影响?
我查询了一下国内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提出改进意见或者进行指导谈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可以就消费者投诉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调查,与有关经营者核实情况,约请有关经营者到场陈述事实意见、提供证据资料等。
进一步查询,浙江省消保委原来就叫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它是一个政府部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我得出一个结论:浙江省消保委确实有权力约谈晋江文学城,但晋江文学城也有权力不去接受约谈。由于浙江省消保委本身不具备执法权,它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所以短期来看,晋江文学城的正常经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