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结婚奖励领取的通知

一、奖励对象

在吕梁市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次登记、至少一方为吕梁户籍、女方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夫妻。(女方年龄满 20-35周岁)。

二、奖励金额 150 0 元

三、领取方式

奖励资金在婚姻登记窗口直接领取。符合领取条件的夫妻当场填写资金领取单,经办人员审核签字后现场发放。

四、执行时间 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印象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