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保定公安交警严查“双违”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将近期查处的“双违”交通违法案例曝光,警示面包车、货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拉载乘客,也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拒绝乘坐超员车,杜绝搭乘大货车。
12月1日11时39分,易县交警大队在易县涞山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X***5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1日17时15分,徐水交警大队在徐水区高林营镇至安肃镇南营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V***G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3日10时17分,高阳交警大队在高阳县庞口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J9***V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3日14时51分,高阳交警大队在高阳县温泉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H***3的轻型栏板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3日17时44分,蠡县交警大队在蠡县温留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F****2的小型轿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4日9时28分,高阳交警大队在高阳县邢南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7***3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违法载人10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4日12时56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兴阳公路五里岗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9***L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4日16时35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顺神路南店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6***B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超员4人,超员50%。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5日10时45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顺高路高于铺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9***U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超员2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5日12时3分,易县交警大队在易县夏庄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8***6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5日17时44分,涿州交警大队在涿州市阳光大街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京Q0***0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9人,超员13人,超员10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6日17时45分,徐水交警大队在徐水区大王店镇坨里村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7***9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超员2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7日11时38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京赞线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3***2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7日13时22分,顺平交警大队在顺平县才苏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2***Q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超员2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7日20时12分,唐县交警大队在唐县秀水街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2***6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超员2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8日9时29分,阜平交警大队在阜平县恒山东路经济开发区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3***5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8日10时17分,阜平交警大队在阜平县百亩台村至不老树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H***8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10日6时35分,博野交警大队在博野县杜各庄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6***1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超员5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12月10日6时35分,博野交警大队在博野县东墟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冀FD***8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3人,超员8人,超员100%以上。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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