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西部法治报以《定边法院白泥井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题,对白泥井法庭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以调解纷”工作制度,成立“调防结合”工作小组,扎实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司法服务有温度、接地气、聚民心进行了报道。
全文如下:
定边县白泥井镇位于县城东北部,毛乌素沙地南缘,陕宁蒙三省区交界地带,辖区人口近十万人。因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白泥井镇成为定边县及周边地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粮食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集散地。
近年来,白泥井法庭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以调解纷”工作制度,成立“调防结合”工作小组,扎实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司法服务有温度、接地气、聚民心。
以司法“零成本”领取赔偿款
“多亏了白泥井法庭的法官干警,我们才能这么快就领到了赔偿款,不然真不知道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当事人陈某某及家属激动地向法庭的干警们表达着谢意。
今年8月份,陈某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身体伤残九级,后因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定边县人民法院。
白泥井法庭受案后,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原告陈某某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事故导致其无法正常劳动,家庭生活困难,且急需用药继续治疗。如果该案仅用一纸判决结案,不仅增加了取证质证、再次开庭、执行乃至二审的冗长程序,还会激化矛盾。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多方走访,全面调查取证,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面对面”沟通与“背对背”调解并用,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主动把全部赔偿款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原告陈某某以司法“零成本”成功在法院领取赔偿款。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原告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又通过释明让保险公司主动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省去了取证质证、再次开庭、执行乃至二审的冗长程序,高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站式”解决多重矛盾
“谁让你把我碰了呢,医药费本就是你应该赔的,我的金手镯工艺精美,你得按原价赔。”
“当时我急着把你往医院送,谁还顾得上你的镯子,再说镯子是医院为了治疗剪断的,又不是我剪的。”
此段对话出自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被告双方。
该案原告高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谷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撞伤,高某因此身体多处受伤,且随身佩戴的金手镯也因治疗需要被医生剪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对原告诉请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达成一致。
此案的焦点在于双方因原告所佩戴的金手镯损失产生分歧,原告要求按照原价赔偿,而被告仅认可手镯损耗损失。面对此种情形,承办法官通过前往饰品店了解市场行情、磨损程度及修复所需费用等情况,耐心在原告、被告之间劝说,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由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款项,实现了该案的多重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多方协调缩短办案周期
“要不是法官给我举例子、摆事实、讲道理,我不知得耽误多少治疗时间。”近日,当事人刘某某专程到白泥井法庭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此案系原告刘某某驾驶的无牌证两轮摩托车与被告杨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后,导致原告刘某某受伤。但其法律知识匮乏,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未申请司法鉴定,即起诉向被告主张误工费、护理费等。被告以未鉴定为由,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
在了解案件争议后,白泥井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主动联系各方,通过向多家司法鉴定机构询问原告伤情可能构成的伤残等级及误工、营养期等情况,并查询本省以及外省近年来相关案例,最终确定原告的受伤情况不符合伤残鉴定条件。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积极搭建沟通的桥梁,不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成功在未进行伤残鉴定程序的情况下,通过调解使被告一次性兑付赔偿原告的所有款项,高效帮助当事人减少诉累,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定边县人民法院白泥井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工作方向,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定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12月16日,定边县人民法院白泥井法庭负责人李胤璇说道。
来源:西部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