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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新闻记者 付冰洁,编辑 王佳箐 李杨

近日,一份盖有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康实业”)印章的员工调岗通知书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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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显示,经公司研究决定,员工李某某从工程师调整为保安员,岗位薪资为 2360 元/月,调岗从 11 月 28 日开始执行。

12 月 20 日,旭康实业负责人康先生回应媒体称,公司系人力资源招聘公司,李某某入职的职位是网络工程师,俗称推广员。

康先生称,员工调岗通知书系内部资料,公司方已报警。

员工李某某与涉事公司有劳动纠纷,李某某已申请劳动仲裁,将进入司法程序。

同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九派新闻,该调岗通知书迟早要告知员工,算不上公司的内部资料,也算不上公司的商业秘密,即使涉事公司选择报警,想必警方也会以此事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警方立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故此,涉事公司选择报警处理并不明智,如涉事公司认为员工构成侵权,可依法通过提起劳动仲裁途径解决。

赵良善表示,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是否违反劳动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调岗属于变更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拟调岗,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是,在实践中,就调岗事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协商一致的寥若晨星,绝大多数难以达成共识,在此背景下,用人单位未必不能单方调岗,这就要审视用人单位调岗的正当性与否。

具体到本事件,涉事公司无正当理由(比如原岗位因客观原因已取消)调岗,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网络工程师调岗为保安,属于违法调岗,员工可拒绝到保安岗位上班。对此,员工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亦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派新闻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旭康实业成立于2023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人力资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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