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
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消息
我市三区三县
(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
大竹县、渠县和达州高新区)
12月23日零时
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
根据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意见,预计从12月23日起,盆地大部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区域性污染天气进一步加重,大部分城市将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成都平原、盆地南部、中部片区局部城市及重庆市部分区县有颗粒物重度污染风险。
为有效应对本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按照《川渝地区 2024一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中川渝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自12月23日零时起四川省成都、绵阳、遂宁、资阳、达州、南充、雅安7市启动黄色预警,经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现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和达州高新区于12月2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Ⅲ级。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01
健康防护措施
(一)新闻宣传、广电等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通信运营企业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四)各主管部门负责延期或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02
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新闻宣传、广电等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通信运营企业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有条件的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03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来源:达州生态环境
编辑:王 月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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