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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维护公共利益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东明县鲲鹏大厦A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局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期内不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依法进行规划审批。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县鲲鹏大厦A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项目位置:东明县南华路以东、鲲鹏路以北。建设用地面积12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84.23平方米,容积率1.33,绿地率15.24%,建筑密度29.50%。

三、开发建设单位 东明明鑫投资有限公司 四、公示单位: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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