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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起纠纷

怎么会变成了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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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喝酒就没事?大错特错!

近日

金山公安分局

新农派出所民警

在处理一起纠纷时

发现一名货车司机曹某

身上有明显酒味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曹某体内酒精含量

63mg/100ml

已达饮酒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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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曹某于当日凌晨

在车内等待装货时

喝了2两白酒

曹某认为

距离傍晚装货还有一段时间

喝酒不会影响驾驶

傍晚时分

他再次驾驶货车

前往快递中转站装货口

因秩序问题

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警方随即依法对曹某进行处理

曹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

罚款5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驾驶员特别是营运车辆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论是否接受检查,都应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行车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资料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微信公众号

编辑:潘婷

责编:程佳域、潘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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