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律师关注到这样一条新闻,一小有名气的网红“刘大美丽”因抽脂手术意外离世,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这样的意外读来触目惊心,也让人不禁担忧。近年来医美机构遍地开花,医美对很多女性来说也逐渐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如果遇到不靠谱的机构或者医生啊,医美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那么如果遇到医美致损甚至是致死的,咱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陈律师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跟大家谈谈如何应对类似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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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红抽脂失败遗憾离世

先谈谈“刘大美丽”事件吧,这个事情发生在今年11月。“刘大美丽”人如其名,是个小有姿色的网红,在小城经营着一家足浴店。闲暇时,“刘大美丽”会在网上直播唱歌、跳舞等,也吸引了不少的粉丝。这位女网红呢,身材不算苗条,但也匀称健康,看着是很有福气的长相。但是“刘大美丽”本人似乎对自己的身材不太满意,因此就动了手术减脂的心思,想着身材更好点可能也能吸引更多粉丝。

据记者了解,“刘大美丽”11月26日上午9点50分许进入盐城曼丽莎医疗美容门诊部,实施抽脂手术。本来满怀希望的躺上手术台,准备迎接崭新的自己,但谁知意外总是比明天来得更快。当天下午2点50分许,仅仅5个小时后,“刘大美丽”就意外离世,再也没能走下手术台。据悉,她此前已经离异,独自抚养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这一走,独留这个孩子也是令人唏嘘感慨。还有当地网友爆料,这个幼小无助的孩子,身穿白色孝衣,怀里捧着遗照,站在涉事整形医院门口想要替母亲讨个公道。这场面相信没有人能视若无睹。目前,当地卫健部门、检察院和警方都已介入调查处理。因相关事情未处置完,死者的遗体还未火化。

二、涉事机构频受罚,医美乱象惹关注

据悉,涉事的这个盐城市曼丽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此前就已经受到多次行政处罚,涉及使用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按时检测环境卫生、使用卫计人员从事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等等。种种迹象表明该机构进行不合规的诊疗活动也不是头一回了,这次事件也很有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或者医疗事故罪。具体判断还需要看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整治力度,但因不当医美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仍时有发生。近几年,就光是因抽脂手术死亡的就有不少。2023年4月,最高检发布的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类似的案例。现在医美机构也是遍地开花,门店看上去都光鲜亮丽,实际上没有几个经得起细查。

三、陈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这次的“刘大美丽”事件,除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以外,当事人近亲属还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也就是主张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在《民法典》侵权编里有单章规定,共计十一个条文,同时还有专门的司法解释,足见立法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医疗损害责任以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为主,一般情况下,医方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医方未尽到注意义务、行为有过错、造成了损害后果,并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医疗活动本身专业性很强,受害人一般很难判断医疗机构有没有过错,这就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判断。而且一般情况下,造成患者损害的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实际案例中经常是互相扯皮,说不清楚。但是也有三种情况,法院会直接推定医方有过错,也就是举证责任发生倒置,在这几种情况下不需要患者证明医方有过错,而是由医方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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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往往都承受着身心上的巨大痛苦。但是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遭受损失,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其自怨自艾折磨自己,不如振作起来让无良医方付出应有的代价。下面陈律师就来教你几招:

第一,要第一时间封存病历,避免病历被篡改。病历是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患者过程中形成并保存的记录,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患者病情发展的整个过程。遇到医疗纠纷,要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由医疗机构组织双方现场清点、打印并盖章。如果对方拿不出来,那么大家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因为按照上文所述,这种情况可能会直接推定医方有过错。

第二,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医疗损害通常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等,每笔赔偿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佐证。民事案件证据是极为重要的,侵权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更高,因此相关的发票、消费记录等等都要保存好并梳理清楚。

第三,申请鉴定。医疗损害涉及很多专业知识、诊疗规则等,当事人往往并不了解,也就没法判断医方的过错所在。不光当事人,法官一般也并不了解医疗知识。因此,医疗损害中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也会对裁判产生很大影响。鉴定的内容一般包括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诊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等。

除起诉外,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维护权益,有时候可能会更为高效。患者可与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进行协商或投诉,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请求,促使患者与医疗机构平等协商达成合意。

陈律师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我们在与医美机构签订协议时,要认真核查相关医务人员的从业资质,不能光听销售人员的介绍,一定要慎之又慎。在当维权遇到困难时,因为某些大型的医美机构或多或少和当地的卫健委是有关联的,建议大家找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最后,陈律师还是想说,容貌焦虑有时只是这些医疗美容机构的营销手段。爱美不是错,但医美机构往往是利用了大家的爱美之心,过度宣扬容貌法重要性,并且致力于用一个美丽模板往大家身上套。但美是多元的,不是只有白瘦幼才是美,还是要悦纳自己,善于发现自己独特的美。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北京运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复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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