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新疆2090户个体工商户经过层层评审,最终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
今年,全区120.81万余户符合分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完成分型。已纳入“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以自主申报分类、部门推荐认定的方式,凭借具有地方特色、非遗工坊和传承人、拥有新技术或从事新业态等条件,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类自主申报。
全区共有4973户个体工商户申报“名特优新”,经逐级严格筛选、评审后共有2090户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给予认定。从行业来看,2090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涵盖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领域,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大幅提升。从评审认定结果看,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数量较多的地州市是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别为558户、458户、410户。
据了解,2023年,作为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试点省份之一,新疆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进行了试点,在完成全量分型的基础上推进“名特优新”申报选拔认定工作,首批共有52户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相比去年,今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成效显著。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将按照“分级定标、三级互通、区域管理、梯度培育”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措施“精准滴灌”,支持和培育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实现更好发展的示范作用。(索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