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城管消息,近期,汕头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区中山东路一小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与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的物业公司未取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

经限期责令整改及调查,确认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无证经营,该行为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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