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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义(资料图)

12月21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强辞去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刘俊义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通过了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刘俊义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决定刘俊义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

来源:山西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