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司法前沿建“前哨” 化讼止争筑“枫桥”

——葫芦岛法院“强基工程”建设巡礼

审判质效好不好,关键看基层。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重视基层法院建设,近年来,积极为基层法院建设提供多元支持,持续推动人员、编制、基础设施等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不定期调研和有计划培训等方式,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强短板弱项,逐步提升基层法院的工作质效水平,在助力解纷、优化营商、提升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声音

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德江在调研时对人民法庭充满了期待,他表示:“基层是法院工作的根基所在,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中的基层,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提升化讼止争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写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答卷”

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建昌县人民法院牤牛营子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新时期审判工作的新途径,法庭平均结案率达到95%以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

本就是前沿阵地,牤牛营子法庭又通过“前哨”建设延伸触角——在重点辖区乡镇设立了“法庭工作站”,重点社区、行政村设立了“法庭工作点”,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法庭“向前一步”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紧密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建立完善“四所一庭”等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基层解纷力量对接,集约集成基层解纷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

今年年初,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当事人家庭本就困难,工作时不慎伤及腿部,无法继续工作,更无法照顾家中两名已经90多岁且身患疾病的老人,生活堪忧。诉前,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动参与案件调解,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不用打官司就能拿到赔偿。”当事人满意地说道。

牤牛营子法庭法官担当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顾问”,积极引导当事人用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司法审判对人民调解的支撑作用,维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定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人民调解的调处成功率和群众认可度;定期开展巡回审判,运用送法下乡、以案说法、判后答疑等有效形式,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绘就营商环境好“枫”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理念,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驱动,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为打造辖区内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担当和作为,绘就营商环境好“枫”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塔山法庭普法宣传

实地走访企业,主动靠前强化服务;深入车间一线,查看生产经营情况;问询企业诉求,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塔山法庭开展的“百名法官进百企”“每月企业服务日”专项活动,延伸司法服务,帮助企业排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更以法庭“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为依托,辐射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胜诉退费告知等多个涉企诉讼服务,擦亮护企暖企司法品牌。

2023年以来,法庭干警先后走访葫芦岛市景泰木器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辽建塑窗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现场一对一“把脉问诊”,为企业解答问题、提供建议,“有病治病,无病防病”。

在走访中,法官发现一家公司因历史问题未及时变更土地证,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办理贷款的“病症”。法官多次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资料申报问题,困扰企业的堵点终得打通。

辖区某木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及8件串案,企业疲于应对焦头烂额。塔山法庭两名法官受理案件后,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将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链条联动解纷,8件案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案件的妥善化解,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注入了“一池春水”。

某塑窗公司作为辖区老牌工业企业,去年以来发生多起票据追索权诉讼。法庭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多次与企业进行对接,为其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司法服务,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组建法、企工作联络微信群,当好企业“贴心管家”。“法院专门建的微信群方便了我们企业随时进行法律咨询,每个问题都得到了有效回复。”某塑窗公司负责人为法院的做法点赞。

“微力量”激发基层治理“新能量”

“前所人民法庭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化讼止争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今年3月7日,于德江到绥中县人民法院前所人民法庭调研基层基础建设时的话掷地有声,“为什么我们叫人民法庭?因为我们的法庭是为人民服务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前所法庭现场调解排除妨害矛盾纠纷

今年1月份,前所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57户村民的排除妨害案件,村民间多年积怨终得化解。

安某曾与高岭镇某村的57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土地用于建设大棚,租期10年。然而,安某只支付了前6年土地租赁费,剩余4年租金一直没有给付。2020年,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安某亦没有依约归还平整土地。从2020年至2023年,土地撂荒3年,安某拒不拆除大棚,拒不给付租金,拒不赔偿村民们的经济损失。在多次讨要未果后,村民们只能诉至法院维权。

该案涉及57户村民的生计问题,情况紧急,需马上解决。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会同高岭镇政府、司法所等前往高岭镇某村进行实地调查,与双方多次耐心沟通,理法兼顾、入情入理地进行调解。最终,安某承诺一个月内拆除大棚,恢复土地原状并给付村民们租金费用。

为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强基工程”启动以来,前所法庭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前所法庭承办的案件大多满载普通人的酸甜苦辣,鲜少有吸引眼球的“大案要案”,但正是一件件事关百姓安危冷暖的“小案”,真正让为民情怀铭刻在人民司法事业的征程中。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郑子超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