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为镇、龙门乡的部分村民反映称,这两个乡镇市场上有肉贩在销售未经过检疫的猪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峨眉山市大为镇、龙门乡走访发现,该乡镇便民市场和农贸市场10余位肉贩在售的猪肉无检验检疫证明,也未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向辖区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所进行了反映。当天上午,峨眉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查处,暂扣了部分肉贩的猪肉等,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调查走访:
猪肉无检疫证明 ,肉贩称“没问题”
大为镇地处峨眉山市南部偏远山区,一座老桥连接着场镇新街和老街,在桥头老街一侧有一处临时便民市场。12月19日一大早,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到百米的路段集中了七八个卖肉的摊位,不时有村民前来买肉。
▲大为便民市场在售猪肉均无检疫证明
不过,这些摊位上的猪肉没有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面对记者的疑问,多位肉贩表示,他们到农户家里直接收购生猪宰杀后拉来的,所以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也没有加盖印章,但他们拍着胸脯说,肉的品质肯定没问题,有些还要送乐山、眉山等地去。
不一会工夫,部分摊位上的肉便卖得所剩无几。一位大爷买了18斤猪肉,准备回去灌香肠、熏腊肉。“肉15元一斤,我买得多,给我算的14元一斤!”大爷说,他没注意过猪肉上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印章,“应该不得出问题吧!”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大为临时便民市场行业规范公示栏中,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该公示栏中3名市场管理人员照片比较模糊,记者拨打市场管理联系电话未接通。
▲龙门农贸市场在售猪肉无检疫证明
当天,在与大为镇相邻的龙门乡农贸市场也有数个卖肉的摊位,情况基本类似。在售的猪肉也没有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摊主们也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畜牧站:
去年7月前曾为肉贩流动检疫并手写出证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峨眉山市龙池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该负责人介绍说,定点屠宰厂会进驻官方兽医对生猪肉品进行检疫,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动物疫病等问题,合格肉品会被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屠宰厂也会对肉品品质进行检验,合格则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据了解,最初龙池镇、大为镇境内共有4家屠宰场,后经规范管理仅剩龙池镇一家生猪定点屠宰点。目前在大为镇、龙门乡市场上出现的未经检疫的猪肉,一般都是屠户自己到村民家里直接收购生猪,并在村民家中现场宰杀或运回自家宰杀后拉到市场上来售卖。
而对于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一制度,大多数肉贩均表示知晓但一直未遵守执行,他们认为山区交通偏远,运输生猪不方便,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宰杀费用,“以前畜牧站的要来给我们的肉盖章,后来就没给我们盖了。”
对此,龙池畜牧兽医站上述负责人表示,在2023年7月份之前,相关部门默认了大为镇、龙门乡的屠户去村民家中收购生猪自行宰杀的行为,考虑到山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畜牧站的官方兽医会去市场上为肉贩的猪肉流动检疫并手写出证、盖章。
“去年7月份之后,因为智慧动监系统升级,都是无纸化操作,管理也更加规范,没办法再手写检疫合格证了。”该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此之后,便没给这两个乡镇市场自行宰杀的猪肉进行检疫盖章了,未检疫猪肉进入市场销售归市场监管部门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
此前巡查未发现,将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19日上午9时,红星新闻记者将大为镇、龙门乡市场上在售未检疫猪肉的情况,反映给了辖区龙池市场监督管理所。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10时30分左右,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龙池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多名执法人员来到大为镇。此时,市场上还剩两家肉摊在卖肉。经现场查看,在售猪肉均未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摊主也无法出示检验检疫证明,执法人员遂将剩余猪肉及相关经营器具进行了暂扣。
根据畜牧部门的说法,去年7月份之后,便未再对大为镇、龙门乡市场上的猪肉进行流动检疫并手写出证、盖章。那么,其后的时间内,市场监管部门是否知晓上述两个市场存在销售未检疫猪肉的情况?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出具暂扣手续
对此,龙池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平时他们也会到市场来巡查,但之前未发现这一情况。直到1个多月前,有人打12345心连心热线投诉举报过两次,其中一次执法人员来得比较迟,到场后未发现,还有一次到场后正准备暂扣猪肉被围观者起哄而作罢。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对猪肉经营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强监管、严执法,对乡镇农贸市场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寻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