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郑韶明等任免职议案,决定免去黄光莲的顺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郑韶明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现场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 | 新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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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12:48福建
12月2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郑韶明等任免职议案,决定免去黄光莲的顺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郑韶明为顺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现场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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