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2024年第十七期)

本院执行的梅作见、刘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15000元。因被执行人梅作见、刘素方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梅作见、刘素方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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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素方

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惠民县清河镇梅集村132号院内附1号

身份证号:140522199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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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梅作见

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惠民县清河镇梅集村132号院内附1号

身份证号:3723211987****8971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执行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0356-4227398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阳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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