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他就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其文采可以同周树人、周作人、朱自清、汪曾祺、王小波、余光中、余秋雨、木心、史铁生等相提并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他究竟是谁?真的有那么厉害吗?不过此人还真的似乎有些“天作之合”的妙处:

他1962年生人,今年恰好62岁,绰号刘二,谐音正好是“62”,而听起来更像是“牛二”;他是新一届茅盾文学奖得主,确实很牛,堪称中国文坛第一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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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不务正业”的人

1962年,刘亮程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他在家排行老二,故小时候,大家都叫他刘二。刘亮程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出身,还当过乡农机管理员等,但他也是个“不务正业”的人。

传说这位刘二,自幼生性顽劣,不好好干农活,整天扛把铁锨在沙漠里转悠,这里铲两下,那里铲几下。看见一个老鼠洞,他也能蹲下来研究半天;看见一个甲壳虫四脚朝天在那儿晒太阳,他便模仿对方也躺在“沙滩上”,陪甲壳虫睡着半天……

就这样,刘二在他的小村里,在无边的沙漠里瞎转悠,转来转去,一晃荡就30岁了。30岁的刘亮程突然认为,我要写本书!于是,他就开始写了。于是,数年之后,他就出了一本书。于是,他就被人突然发现:

这是“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这是一位“乡村哲学家”!

其实,刘亮程写书也不是突发奇想,哪有这样的事。他在农村干农活、当农机管理员一直到30岁,然后还是感觉农村没有出路吧,就到省城乌鲁木齐打工。在一个黄昏,刘亮程在城市的大街上奔波之时,看到了一轮落日。他突然觉得那夕阳正在向他的故乡黄沙梁村落去!于是,他开始思念故乡,于是故乡的点点滴滴开始流淌在他的笔端……

自此,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弥漫开来,一篇文章一篇文章便汇集成了一本书,即《一个人的村庄》。这本散文集于1998年出版后,惊艳了整个中国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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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世界最后一个守村人

《一个人的村庄》写得简直太牛了。被认为是用一种《诗经》的笔法,对故乡的草木、牲畜、小虫、风、夜晚、月光和梦进行了诗意和哲学的诠释,作品充满了“灵气和元气”。

全书由80篇文章组成,分《人畜共居的村庄》《风中的院门》《家园荒芜》三个部分。作者以一个“闲人”的视角写的,故自始至终充满闲情逸致,节奏舒缓,不紧不慢,但一字一句都令人感动,或者充满哲思。在刘亮程的笔下,草木,石头、小虫都有灵性,都可以同人对话。

在刘二的笔下,没有任何“宏大叙事”,全是用碎片化的文字,把一株草,一头牛、一只鸟、一只虫,一阵风、一片叶、一把锨、一粒沙等组装起来,再安放进“灵魂”,让大自然的一切灵动起来,与人共舞。

比如写驴,他说:“驴日日看着我忙碌做人,我天天目睹驴辛辛苦苦过驴的日子。我们是彼此生活的旁观者、介入者。我们是一根缰绳两头的动物,说不上谁牵着谁,时常脚印跟蹄印像是一样的,最终却走不到一起。”

“驴沉默寡言,偶尔一叫却惊天地泣鬼神……常想若驴识字,我的诗歌呀散文呀就用不着往报刊寄了。写好后交给驴,让它用激昂的大过任何一架高音喇叭的鸣叫向世界宣读,那该有多轰动。”

他的驴丢了,他是如此寻找的,我查了查行踪——门前土路上一行梅花篆的蹄印是驴留给我的条儿,往前走,有几粒墨黑的鲜驴粪蛋,算是年月日和签名吧。我捡起一粒放在嘴边闻闻,没错,是我的驴。”

刘二这个举动真是妙极了,难道他的驴跟别的驴拉的粪味道不一样?

在刘亮程的笔下,人和动物平等相处,不分彼此。比如写虫子:

“我在草中睡着时,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卑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鼓鼓的。吃够玩够了,要找一个隐秘处酣然而睡……”

刘二曾惋惜:“人和牲畜相处几千年,竟然没有找到一种共同语言,有朝一日坐下来好好谈谈,想必牲口肯定有许多话要对人说。”

但作者其实是通过人和动物的联络和沟通,来对世界进行哲学思考的:

“当你从驴背上看世界时,世界正从驴胯下看你。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性畜,而是养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

在刘亮程的笔下,充满诗意和哲思的句子俯拾皆是,比如写草:

“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

“树是一场朝天刮的风,刮得慢极了。”

作者当然也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名字是件没啥实际用处的家什,摆设在人的一生里,一村庄人的名字就像一堆废铁,叮叮当当扔了一地。没有名字的人还将无休无止地埋身劳动,像草一样,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地荒凉下去。”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他就会少一件。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我喜欢不大正常的人,这个世界如此荒诞,我们却如此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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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个人的村庄》外,刘亮程还有《在新疆》《一片叶子下生活》等散文集,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等。

总之,刘亮程通过对农村,对自己的村庄的描述,表现出对喧嚣的城市的反抗,甚至对现代文明的叛逆,有种老庄哲学的味道,即回归自然。他成名之后,谢绝了大城市的挽留,依然返回故乡,回到自己一个人的村庄了。

201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刘亮程来到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菜籽沟。尽管这个地方离他的故乡有400公里远,但是他对这个小山村一见钟情,把它也当成自己的故乡,决定留在这儿不走了。他要保护这个老村,计划将之打造成新疆第一个艺术家的村落。

于是他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把菜籽沟的一所废弃的学校改建成一座公益的木垒书院,在那里教书讲学。他在书院里养鸡,种树,种草。他养鸡不为吃鸡蛋,只为听鸡叫;为了听虫鸣叫,他不给院子的树打农药;他任凭院子里杂树丛生,从不修剪,不忍心打扰他们生长;他不给书院里装路灯,他认为黑夜是安全的,是黑夜保护了那些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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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籽沟的10年,刘亮程当然还亲自劳作,不仅种地,还当木匠、泥瓦匠、铁匠等,也是个多面手。

刘亮程拒绝高科技和现代化,想留住原始的农村和农村的原始,当全世界的人都在向前看,唯恐落后的时候,他却选择做一个溜达在全世界最后面的一个守村人。他如此写道:

“这时他们听见我远远的喊声,全回过头,看见我孤单一人,站在童年。”

不过,在刘亮程心里,他并非只想当一个农村的平民,也许在他内心深处,还有许多高级的追求,比如想当一个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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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永远的童年英雄

中国人是有英雄主义情结的,恐怕刘亮程也不例外。他坦言,也是听着英雄故事长大的。他的父亲从前是赶马车谋生的,在马车店经常听人说书,自己也成了半个说书人。小时候,刘二就经常坐在炕头听父亲讲《三国演义》《薛仁贵征西》《杨家将》等。其中的英雄人物对他自有不小的影响,或许,当一个英雄也是他的梦想。要不,他也不会在30岁的时候,走出农村到省城打拼,后来还当了杂志社编辑。

只是刘亮程的英雄与众不同,拒绝刀剑,拒绝流血……

刘亮程通过散文和诗歌表达自己对回归自然、守候农村的向往,另一方面却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英雄志士的推崇,最有说服力,最为精彩的演绎便是他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长篇小说《本巴》。

在去年颁发的最新一届茅奖作品中,《本巴》尽管得票数排在第三,但却评价很高,被不少学者认为是本届茅奖分量最重的作品。这部作品想象奇特,情节诡谲,丰富多彩。作者“在史诗尽头重启时间,在古人想象力停住的地方重整山河”,是一部具有诗史性的小说,也是一部写给成年人的童话。

刘亮程自称,“这是一本童年的诗史,写了两个国家,三个小孩和三个被梦控制的游戏。”

《本巴》以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奇特而神秘的故事:

一个叫本巴的江格尔王统治下的王国,那里没有死亡,没有衰老,人们的生命都保持在25岁的青春状态。而故事的主角洪古尔更是永远不愿长大。

这天,沉醉在七七四十九天青春欢宴里的江格尔,突然接到远方拉玛汗国的挑战。而拉玛汗国的国王哈日王更奇特,他根本就是个拒绝出身的人,但却拥有独特的技能,可以在母亲的腹中统治他的臣民,并指挥军队。

来下战书的大力士说,要本巴国把所有的牛羊都赶到拉玛汗国去,而且要让本巴国的勇士给拉玛汗国的国王哈日王当奴隶!否则,哈日王从母腹中伸出一只脚就能踢翻本巴国的王宫!

江格尔王岂能就范?决定迎敌。可面对敌方的总统帅——一个不愿出生的婴孩这样的“弱势”者,江格尔王没有恃强凌弱,鉴于公平的原则,也不愿太为难一个孕妇,就派出了那个永远长不大的洪古尔出征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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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古尔只身一人就出发了。他历经坎坷,终于来到拉玛汗国的王宫。王座上,哈日王隔着母亲的肚脐眼同洪古尔谈话。洪古尔对哈日王严辞声明:

请收回你的命令,不然,我饶不了你的国家!

结果神通广大的哈日王从母亲肚腹里伸出一只脚,一下把洪古尔踹飞出去老远!

洪古尔被人用铁链栓到车轮上,还不停地挨鞭子抽。哈日王放出狠话:等到洪古尔长到跟车轮一样高时就杀掉他。然而,洪古尔是一个拒绝长大的人,这意味着,他得一直受罪。

本巴国得知此事后,为营救哥哥洪古尔,一直不愿出生的赫兰,被迫降生人世。但他只是打算救出哥哥后,再回到娘胎里。此时,刘亮程奇妙的想象让人瞠目。

赫兰如何营救哥哥洪古尔呢?他不是用刀剑来达到目的。聪明的他到拉玛汗国后,利用孩童的身份混进敌人内部,然后用刚刚从母腹带来的技艺,教拉玛汗国的人玩搬家家游戏。结果拉玛汉国的所有大人玩游戏上瘾后,都变成了天真的孩童。变成了儿童的人们自然都失去了战斗力,或者根本就没有了战斗的意识,整天就知道玩耍。

然后,赫兰就找到了被栓在车轮上的哥哥洪古尔。看守洪古尔的家伙们也都在玩游戏,于是赫兰就解救了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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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这哥俩准备逃跑之时,听到一声大喝:“哪里走!”

原来,拉玛汗国的一个叫忽闪的大臣,给国王的母亲吃了催生药,哈日王降生了!此时,在母亲怀里的哈日王又使了一个大招,他只轻轻地抬一下脚,就把洪古尔兄弟俩踢飞了,并且两兄弟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

洪古尔落地之后,发现赫兰消失不见了,又轮着洪古尔寻找失踪的弟弟了。他也玩了一招类似弟弟的把戏,让拉玛汗国的人分两拨玩捉迷藏的游戏,他在在这些玩游戏的孩子们中间寻找弟弟赫兰。

可他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他决定回国。当他走到拉玛汗国的边界时,感到口渴难耐,就到一牧羊人的毡房里喝了一碗茶。结果喝完后他立马变老了,老得连一颗牙齿都没有了!他拄着拐杖回到本巴时,大家都不认得他,也不敢看他,因为“老”会传染,大家都不想变老。

另一边,赫兰经过一番奔波也回到了本巴。注意,他还是个小儿,他本想回到母亲的肚腹里,但他不敢同母亲相认。因为双方一相认,相互就有了感情,他就再也回不到母腹了。接下来,他被一个老掉牙的老头抚养了。他所不知道的是,这个老头就是他的哥哥洪古尔。

最终,这兄弟俩变成了本巴的英雄,负担起了守卫本巴边境的重任。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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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玛汗国的勇士又来下战书时,洪古尔就用自己熬制的奶茶款待他们,对方一喝奶茶立马变成老掉牙的老头了,哪还有什么战斗力?而弟弟赫兰呢,直接教下战书的人玩搬家家游戏,这些家伙们立马就变成不懂事的小孩儿了,开始在地上滚着羊粪蛋和牛粪蛋玩去了。

如此,在一个老头和一个小儿的守护下,在洪古尔兄弟俩的保卫下,本巴国继续岁月静好……

小说的奇特之处在于,故事中发生的一切都在游戏中或者梦境中完成的,而且梦境套梦境,读来让人云里雾里,迷三倒四,晕晕乎乎,迷迷瞪瞪,但却其乐无穷、欲罢不能。在《本巴》中,作者不仅赋予了它“一环套着一环的嵌套式梦境,也安排了多重嵌套的时间结构”,让时间在他笔下重新定义。

总之,《本巴》是一部具有浪漫和童话色彩的长篇小说,表现了一种”追溯逝去的人类童年,探寻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与诗性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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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本巴》,刘亮程还有《虚土》《凿空》《捎话》等小说问世。

当然,刘亮程的作品也有不足之处,比如没有摆脱中国作家普遍拥有的“英雄主义”情结;缺少对现实的反思和批判精神;虽有哲思,但缺乏真正的哲学高度,以及信仰精神。正如著名学者、文学评论家堡子认为的,他笔下只是传达一种“万物有灵论”,甚至是“儿化”思维,没有“不二神”意识,因此不具备真正意义的信仰上的高度。

不过也没必要太过拔高,刘亮程的散文和小说已经是中国当今文坛的顶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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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刘亮程除了开头提到的巧合的妙处,62年出生,62岁,绰号刘二外,还有诸多妙处:文章妙笔生花、妙语连珠、奇思妙想、妙趣横生;小说构思奇特巧妙,精妙绝伦,玄妙莫测,尽管有的地方因为梦境跌出,让人莫名其妙,但也令人感觉妙不可言,奥妙无穷!

另外,刘亮程尽管已经62岁,但仍然精力充沛,眼睛明亮富有青春的神采;他浓黑的头发全部后梳,留着大背头发型,脑门宽阔明亮,智慧横溢,酷似著名诗人、大书法家渔阳山人,堪称中国当今文坛第一妙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