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出击,成功执结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解决劳动者的烦“薪”事,用实际行动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1年,全某、吴某等7人受冯某雇用从事房屋改建工程,但工资一直未能结清。工程完工后7人多次讨要工资,均无功而返。无奈之下,全某、吴某等7人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冯某依法应当支付拖欠7名工人的工资共计4.8万余元。后因冯某未按时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全某、吴某等7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系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冯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仅冻结部分资金。随后,执行法官一边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所在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一边多途径联系冯某,督促其主动履行。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的期限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冯某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在账户冻结及限制消费措施的共同作用下,被执行人冯某终于电话联系到法官,表示愿意将拖欠的工人工资汇入法院账户,请求解冻其账户并解除限制消费令。因全某、吴某等人在外地务工,执行干警便将执行款转入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至此,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这个钱我们要了好几年一直没要回来,感谢你们尽心尽力,我们才能顺利拿回属于我们的血汗钱。”在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全某在电话中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说道。
金塔县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持续加大“欠薪”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真正做到护民生、暖民心。(孙建东)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