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郴政办发〔2024〕17号关于印发《郴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月4日印发),郴州买了房子却迟迟办不了证的业主们迎来了新的转机,有望办证!
根据通知内容,处理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上,2021年1月4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存在不动产登记障碍,暂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所有类型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车库、杂房、厂房、仓库等)”,处理措施充分照顾了购房户的实际困难,以下是部分重点措施。
1、申请主体
首次登记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其承继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都不存在的,由两区两园指定的业委会或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无需购房户操心。
2、证罚分离
列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项目,经集体研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证罚分离”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先给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然后由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单位予以处罚。
3、证缴分离
对于开发建设单位已经灭失,或者虽然存在但无力缴清税费,或者未缴清税费但有自持或未售资产的,对项目实行“证缴分离”,先给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追缴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争取到2027年底基本解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购房户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
以下是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