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对全县可能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排查。

当日13时许,德祥派出所发现赵某明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治安大队与该所联合行动,在其车辆和仓库查获包括鞭炮、二踢脚等在内的大量烟花爆竹,涉案金额9000余元。目前,赵某明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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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不合规储存隐患大。未经许可,禁止储存、运输、销售,违法将被依法治安处罚,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岁末警方将持续加强执法,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 龙头新闻·生活报实习生:白雨楠;记者:黄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