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的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4月20日前,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2024版规范的要求,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全量标准化监管数据。从2025年5月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2024版规范的要求,于每月20日前(如20日为节假日则顺延)向监管部门报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变化量数据;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版规范数据首次报送日期间,各公司仍继续按照2020版规范要求报送数据,2024版规范数据首次报送日后2020版规范数据停止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