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4)苏0681执4469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李春雷的悬赏公告,现案件已执行完毕,故本院决定对李春雷的悬赏公告予以撤销。感谢社会各界对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综合办公室

▌审核:陈杰

▌终审:周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