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恩不及养恩大,从小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对孩子也会倾尽所有,有些孩子懂得感恩,长大以后也会同样的回报父母,但并不是所有被收养的孩子都会懂得知恩图报。
2007年在广西有一名少女,和养父起了争执,用脚猛踹养父的裆部,之后用棍子将养父打死,害怕被人发现,就将养父丢到了猪圈的粪坑中。
这个少女为何要这样对待自己的养父?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一、养不熟的白眼狼
许莹是被许传铭收养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许传铭早些年是打光棍的,年纪大了以后就想着收养一个孩子,许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被许传铭带回家的。
尽管不是自己亲生的,但许传铭对这个孩子还是非常好的,在农村地区很多人会觉得女孩子读太多书没有用,但许传铭却坚持要让自己的养女在学校好好读书,将来改变命运。
原本以为是父女两个人就这样相依为命的过下去了,但许传铭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名叫李宝莲的女子,这个李宝莲自己也有一个孩子,许传铭就这样和李宝莲两人搭伙过起了日子。
婚后没过多久,许传铭和李宝莲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家里面的条件一直都没有转好,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许传铭也从来没有想过让女儿不读书。
为了改善家里的情况,许传铭和李宝莲商量过后决定,许传铭留在家里面照顾几个孩子,并且做一做日常的农活,李宝莲平时就外出去找一些零散的工作。
李宝莲对许莹是没什么感情的,但许传铭坚持,无论如何都应该让许莹读到毕业,所以李宝莲也没有反对。
上了初中以后,也许是到了叛逆期,也许是因为感觉到自己的养父和继母对自己都不太关心,许莹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开始和村上的一些混混走到了一块。
那个时候的许莹有的时候看到村子里面那些混混,穿着打扮都很时髦,一方面心里面很羡慕,另一方面更加厌恶自己的生活,书也不愿意读。
在爱打扮的年纪里,许莹也希望能够向其他的一些时髦的女孩子那样要染发、烫发,穿漂亮的衣服。但她自己没有钱,她也知道家里情况不好,养父不会给她那么多钱来打扮自己。
于是她就动起了歪脑筋,经常性欺骗养父,声称学校要收取一些学杂费,书本费用之类的,从养父那里骗钱,有时候是几十,有时候是几百。
但是谎话说多了总是会被揭穿的,她开始经常不去学校,经常和混混在街上游荡。学校的老师也经常看不到许莹去上学,老师也担心许莹的情况,最终还是把电话打到了家里。
许传铭也是接到老师电话以后才知道许莹那段时间不仅没去上学,还根本没有交之前所谓的那些什么书本费学杂费。
愤怒之下的许传铭跑去质问许莹,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许莹表示自己不想读书,想要到外面去,许传铭实在无法理解许莹,两人在争吵的过程当中,许传铭动了手想要给许莹一些教训。
二、杀父逃跑
许莹在反抗的过程当中,一脚踹到了许传铭的裆部,许传铭被踢到之后,疼痛难忍躺在地上,许莹看着自己的养父越想越生气,她认为养父只是想把自己困在村子里面,觉得很不甘心,随手拎起一根棍子对着许传铭就是一顿痛揍。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许传铭已经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把养父杀了。
杀了人以后,许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投案自首,而是先想办法隐藏自己杀人的事实,于是她用一个麻袋把许传铭的尸体装进去之后拖到了猪圈附近的粪坑中。
事发的时候家里面只有许莹跟许传铭两个人,李宝莲在外工作,两个月以后才回到家,许莹找了个借口称许传铭出去了,同时又向李宝莲要了几百块钱的车费说自己要去广州打工。
李宝莲不曾怀疑,给了许莹车费之后,自己在家里收拾照顾孩子。许莹离开之后,又过了好几天,李宝莲打扫猪圈挑粪时,莫名闻到一股怪味,然后就在粪堆里看到了一个麻袋,打开麻袋一看,是一具腐烂的尸体,至此这起案件才被发现。
案发的时候许莹只有16岁,还未满18周岁,因此后续警方将其逮捕,判刑时只是判了8年有期徒刑。如今的许莹恐怕是已经从监狱里出来,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只是可惜了她的养父,再也无法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
不知道出狱后的许莹是否对当年杀害养父一事心怀愧疚?
信息来源:
16岁少女拒绝读书棒杀养父藏尸猪圈被判刑8年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