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德县法院依法向家庭暴力实施者郭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禁止郭某对贾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郭某骚扰、跟踪、接触贾某及其近亲属。这是隆德县法院快速联动县妇联发出的又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赵法官,有位受害者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来到我们这里求助,我们接待了解情况后,建议她申请人身保护令……”据妇联反馈情况,贾某婚后被丈夫多次家暴,不堪忍受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隆德县妇联求助。妇联建议贾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协助其向法院咨询申请手续。
“六盘山法官姐妹帮帮团”成员、综合审判庭赵法官接到妇联干部打来的电话,第一时间开启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引导贾某提交申请材料,承办法官收到材料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到贾某所在的村现场核实具体情况。经过调查,法院认为郭某的情况符合人身安全保会令的法定条件,遂第一时间作出裁定,并向郭某及县妇联、辖区派出所、村委会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相关部门共同监督,为申请人撑起一道全方位的人身安全法律保护屏障。
“六盘山法官姐妹帮帮团”目前共有13名成员,包括3名法官和10名法官助理。今年以来,“六盘山法官姐妹帮帮团”深入村(社区)、乡镇开展普法赶大集、法治讲座等宣传活动,为36名困境妇女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200多册,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
内容来源:隆德县妇联、宁夏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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