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生命安全的有效保障
纵使百般叮嘱
仍然有不少电动车驾乘人员“侥幸闯关”
白天不戴、晚上不戴
没交警时不戴
天冷时不戴、天热时不戴
下雨时不戴、不下雨时也不戴
不愿戴、懒得戴!
不系扣、随意戴!
头盔放在车筐里不戴上
戴了头盔却未系紧安全扣带
驾乘时不佩戴安全头盔
远远看到交警才知道戴上
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防护意识,淮阴交警进一步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下面曝光一批骑车未佩戴头盔就上路的驾驶人,有你认识的吗?
姓名:陈某
违法时间:12月12日
违法地点:长江路北京路东路口
姓名:丁某勤
违法时间:12月13日
违法地点:承德北路黄河东路口
姓名: 李某
违法时间:12月18日
违法地点:北京东路翔宇北道路口
姓名:李某
违法时间:12月14日
违法地点:长江路银川路口
姓名:戚某聪
违法时间:12月7日
违法地点:翔宇北道香江路口
姓名:王某华
违法时间:12月17日
违法地点:北京西路北京北路口
姓名:王某
违法时间:12月13日
违法地点:北京东路承德北路口
姓名:夏某园
违法时间:12月6日
违法地点:北京东路翔宇北道路口
姓名:徐某
违法时间:12月13日
违法地点:北京东路银川路口
姓名:张某
违法时间:12月13日
违法地点:长江路银川路口
为什么交警要“苦口婆心”的劝导大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呢?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 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等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不戴头盔导致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一个小举动,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路口:北京北路北京西路口、承德北路樱花路口、南昌北路淮河路口、长江西路西安路口、翔宇北道香江路口、银川路香江路口、珠江路回春路口、长江西路香港路口、淮海北路北京东西路口、北京西路鞠通路口、北京东路银川路口、北京东路翔宇北道路口、承德北路长江东路口、长江东路银川路口、淮河路银川路口、淮河路承德北路口、淮海北路珠江路口。
具体道路:南昌北路、翔宇北道、承德北路、银川路、淮海北路、鞠通路、北京北路、西安路、北京东西路、长江东西路、淮河路、珠江路、回春路、樱花路、香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