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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黔南州学生未成年人

涉摩涉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整治学生、未成年人违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学生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黔南实际,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即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学生、未成年人群体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寒假。

二、重点整治

1.重点违法。以学生、未成年人违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飙车炸街、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为重点。

2.重点时段。以早晚学生上放学时段、周五周日学生集中返家返校时段、学生集中放假返家时间、周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中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夜间飙车炸街高发时段为重点。

3.重点区域。以中小学幼儿园和大中专院校周边、飙车炸街易发高发路段为重点。

三、整治措施

1.集中查处涉学生未成年人违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不戴头盔、骑乘多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集中处罚一批、纠正一批、教育一批、劝阻一批,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整治态势。

2.对查获未满16周岁未成年学生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一律同步向属地教育部门、所在学校、所在社区发送公安提示函。

3.对查获涉及未成年学生“飙车炸街”的案件,一律抄告教育部门加强监管、移交学校加强教育、通知家长加强监护。

四、请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1.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好教育子女的责任,管好家中的车钥匙,制止学生、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制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

2.已经为学生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家长应立即按照以上规定要求为学生替换合规交通工具。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重交通安全,拒绝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黔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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