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任自然资罚决字〔2024]7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王府教育投资(济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临湖社区土地约35亩,建设王府中学校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被立即责令其整改并对其处罚,罚金1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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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任城区政府网站
JN生活君
2024-12-20 00:05山东
济任自然资罚决字〔2024]7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王府教育投资(济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临湖社区土地约35亩,建设王府中学校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被立即责令其整改并对其处罚,罚金1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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