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客人吃过的食物二次售卖
这种行为令人深恶痛绝!!
近日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第八批(年度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个案例中
梁溪区的一家烤肉店
就做出了这样的事
2024年2月21日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
对一家日式烧肉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阅当事人店内的监控记录
当事人自2024年1月开始
将客人食用过的菜品
二次销售
图片仅为示意
根据调阅当事人店内监控视频
显示服务员将客人食用过的泡菜
回收至储存泡菜的餐盒中
通过二次分餐再次提供给
其他消费者
图片仅为示意
当事人二次销售客人
食用过的菜品具体为泡菜
数量11份
销售价格为12元/份
违法经营额132元
图片仅为示意
2024年5月20日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
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32元
并处罚款50000元的
行政处罚
以下为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优秀案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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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年度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案例1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闫某等人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2024年2月,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多名消费者从淘宝网上购买的酵素梅宣称有瘦身的作用,食用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经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对网购的7个样品进行检测筛查,发现产品中检测出多种酚丁类衍生物。
经查,闫某等人在生产加工酵素梅过程中,在包裹青梅的葡萄糖里添加“酚酞”、“酚丁”类物质以达到其宣传的“减肥”的效果。起初,他们添加的是传统的促排泄的化学药物——酚酞,但由于酚酞国家已出台检测标准,食品检测中心可以出具权威检测报告,一旦被查获,涉罪入刑在所难免。于是他们又添加酚丁及其酯类衍生物,添加的化学结构式种类繁多,添加的量不均一,因没有相关的检验标准,很难被检测出来,从而逃避监管。共计查获三条制售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酵素梅的生产线,查获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酵素梅达10余吨,原料1.5公斤,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案件涉及河南、江苏、广东、江西等多个省份。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市监稽发〔2023〕94 号),生产经营上述非法添加酚酞、酚丁类物质的食品,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可能危害生命,该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例2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阴市青南加油站有限公司擅自拆装燃油加油机与故意将不合格加油机用于经营服务案
2023年8月21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江阴市青南加油站有限公司实施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四台加油机十六支油枪的出厂用油量均为0,与厂家出厂前对加油机实施调试并标记出厂用油量的情况不符。且其计控主板在外观上明显与原厂主板不一致。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购入上述四台加油机,货值金额152000元,购入后就擅自更换了加油机计控主板。当事人擅自拆装加油机的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故意将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加油机用于加油经营服务,违反了《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五条的规定。2024年5月11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152000元的行政处罚。案后回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案例3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紫文阁(江苏)拍卖有限公司虚假交易案
2023年12月1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宜兴市公安局发出的《关于传销线索通报函》,反映当事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相关线索,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发现紫文阁(江苏)拍卖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利用紫文阁APP以拍卖艺术品的形式,操控价格,发展下线会员参与拍卖,从中赚取手续费,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以及不正当竞争。
经查,当事人利用手机APP开展拍卖经营活动,共吸收2405名会员。会员在APP上注册账号后,需要先充值以便缴纳各种手续费。拍卖开场前,可缴纳费用获取进场资格。开场后,会员进入拍卖页面,货品拍卖为抢拍制,成功抢拍后,APP上会跳转出收款账号,会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款转至对方账户,然后在APP上点击完成付款。若未能按时付款,当事人管理人员会对该会员采取催单、冻结账户等操作。成功拍下货品后,会员可选择提货或转拍,若选择转拍,APP会自动将拍入价格上提3.5%作为新的标价并上架拍卖,其中2%作为当事人的佣金,剩下的1.5%为转拍会员所获得利润。
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存在以下虚假交易行为:(一)利用当事人内部工作人员账号,在拍卖时进行抢拍,吸引其他会员参与,赚取拍卖佣金。经统计当事人公司工作人员参与抢拍70次,抢拍金额4603525.38元。(二)利用当事人内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层级较高的会员进行拆单,要求将价格超过15000元的艺术品拍下来,然后当事人利用APP后台修改数据控制价格,继续赚取拍卖佣金。而被拍下的高价艺术品实际被APP下架,也没有实际交付,经统计共计288笔交易,交易金额4826282元。综上当事人通过虚假交易获得的佣金共计为182218.49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5月9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00元的行政处罚。案后,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已停止运营紫文阁手机APP。
案例4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市亚赛德机床附件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
2018年9月6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至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多份传真件上印有举报人处传真电话号。期间,因举报人向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经举报人申请,惠山局依法中止调查并于2023年8月30日恢复案件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的图纸组A,与举报人所持有的对应图纸组基本一致,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图纸组早于举报人的直接证据,其承认曾在举报人处就职时用手机非法拍摄获取过上述图纸。此外,在现场发现的图纸组B所对应的产品,为举报人自主研发设计。经辨认,当事人所持图纸组B中标注的关键技术参数均与举报人的完全一致,且举报人所持图纸组B早于当事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5月24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后回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案例5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梁溪区日式烧肉餐饮店经营污秽不洁的食品案
2024年2月21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阅当事人店内的监控记录,发现当事人存在将客人食用过的菜品二次销售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1月开始将客人食用过的菜品二次销售。根据调阅当事人店内监控视频,显示服务员将客人食用过的泡菜回收至储存泡菜的餐盒中,通过二次分餐再次提供给其他消费者。当事人二次销售客人食用过的菜品具体为泡菜,数量11份,销售价格为12元/份,违法经营额132元。当事人在购进泡菜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泡菜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消费者食用过的菜品进行二次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2024年5月20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32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及时进行了整改。
当您发现这样的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来 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大春 责编: 肖肖 编审: 李铁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