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
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毕节市音乐家协会发布
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
原创歌曲征集公告
为深入挖掘毕节多姿多彩的丰厚文化“宝藏”,推出一批思想内涵深刻、艺术质量上乘的优秀音乐作品,有效推进毕节特色文化保护传承,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指导、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毕节市音乐家协会承办,面向社会开展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原创歌曲公开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以毕节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同心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为题材的原创音乐作品。
二、征集对象
全国词、曲专业创作者及业余爱好者。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征集截稿日期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音乐作品聚焦毕节地方特色文化主题,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弘扬主旋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风格体裁不限,提倡多样化创作;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创新力、传播力;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未在任何媒体和网络发布过,无任何权属争议。
(二)同一作者(包含词作者、曲作者)报送音乐作品不超过2首,多投无效。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毕节市音乐家协会共有,包括对征集成果进行再制作、播放、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财产权益,词、曲、演唱者以及录制团队享有署名权。对于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未经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毕节市音乐家协会同意,词曲作者不得私自转让、展播、宣传、出版以及申报各类评奖等。
(四)报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无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如因剽窃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品投稿者自行负责。
五、奖项设置
征集截稿后,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作品2首,每首奖金1.5万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作品3首,每首奖金1万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作品5首,每首奖金0.5万元,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作品10首,仅颁发获奖证书。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在媒体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向创作者进行奖励,并颁发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毕节市音乐家协会共同签章的获奖证书(获奖的词曲作者需与组委会签署《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原创歌曲征集授权书》)。获奖奖金由创作者按照行业惯例自行分配,奖金为税前,获奖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纳税。
六、投递要求
组委会只接收电子邮件资料。作者需提交音乐作品词、曲谱及《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原创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等电子资料。邮件命名为:《作品名称》+词、曲作者姓名。
(一)发送电子邮件资料清单:
1.作品词、曲谱电子文档2份,其中1份注明词、曲作者信息,另1份需隐去作者信息,格式限pdf、jpg格式,图像清晰。
2.词、曲作者亲笔签名的《毕节市地方特色文化原创歌曲征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格式限pdf格式,图像清晰(附词、曲作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欢迎提供音频小样1份,音频文件需要命名作品名称及词、曲作者姓名,格式限wav、mp3格式。
(二)投递邮箱:bjszg2025@163.com,联系人:李建,联系电话:175888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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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委宣传部
编辑:周天贵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