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了关于昌平区小沙河村及
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CP00-1802-0005、0007、0008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
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越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5、0007、00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5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昌]供审函〔2024〕0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4〕第007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建设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5、0007、000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88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788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11058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设施、托老所、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119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越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10月22日
未来科学城集团下属置业公司
联合越秀地产摘得小沙河项目
将建品质住宅、幼儿园、托老所
助力未来科学城西区“人产城”协同发展
小沙河项目所在位置示意图
10月22日,越秀+未来科学城联合体以底价25.33亿元摘得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5、0007、0008地块,楼面价2.5万元/平方米,销售指导价6.6万/平方米,浮动8%。
小沙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79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11.058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A6社会福利用地和A33基础教育用地。其中,0005地块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限高24米,未来可建低密度洋房社区;0007地块为A6社会福利用地,将建托老所;0008地块为A33基础教育用地,规划12班幼儿园。
项目西侧邻近回昌东路
地处地铁昌平线辐射范围
目前,住宅项目周边
已经实施了围挡
相关工程已经开始动工
原小沙河村西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对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
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CP00-1802-0007、0008地块
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公示
根据居民反馈意见
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7、0008地块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我局对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7、0008地块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现场和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份居民意见。建设单位针对问题补充了书面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经我局分析、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问题,双方无重大分歧
(一)关于幼儿园缓冲区的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中8-1#幼儿园的缓冲区较小,不利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人流缓冲,容易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拥堵可能导致的交通安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托老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3.2.7“托儿所、幼儿园出入口不应直接设置在城市干道一侧;其出入口应设置供车辆和人员停留的场地,且不应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要求,我公司已在保证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绿地率等相关规划指标的前提下最大范围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南侧设置了缓冲区,避免交通拥堵。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二)关于托老所无障碍车位及标识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7-1#托老所中,人行出入口处无无障碍停车位,且无即停即走等交通设施,不利于接送老人,救护车停靠后掉头等。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并与无障碍人行道相连。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应有明显的标志。
建设单位意见:社会福利用地托老所北侧规划了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并设置地下车库,满足项目停车的需求。针对“人行出入口处无无障碍停车位,且无即停即走等交通设施”的问题,我公司采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方案在项目用地主要出入口位置设置了临时停车区,满足无障碍车、救护车等临时停放及即停即走的需求,并对无障碍停车位及无障碍停车下客点的位置进行了标识。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三)关于非机动车设置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7-1#托老所中,结合老年人出行习惯,除步行(含公共交通换乘后步行)外,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出行的较多,因此应当适当增加非机动车位,并在非机动车位处设计充电设施。
建设单位意见:按照交评的要求,社会福利用地配置非机动车位80辆;同时我公司采纳公众建议,方案优化后在非机动车位中增配10辆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予以采信。
(四)关于社会福利用地内部交通组织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7-1#托老所中,考虑到人车分流、停车方便、接送方便等可将北侧地面非机动车位和机动车位移至南侧进而避免车辆对人员通行的影响,并使得无障碍停车位或无障碍停车下客点靠近主出入口,有利于救护车辆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减少掉头时间,便于救护车的后续通行。将北侧地面非机动车位和机动车位移至南侧后,消防通道等可北移,减少了车辆停靠对消防通道的影响。同时也便于减少后勤出入口停车等对室外活动场地的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社会福利用地按照地块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低等级道路上的原则,设置两个车行出入口和一个人行出入口,其中主要车行出入口设置于地块西北侧,用于平时车辆通行;消防紧急出入口设置于地块东南侧,仅供消防救援时消防车辆通行;人行出入口设置于地块南侧,与西北侧车行出入口及道路不交织,实现了人车分流。同时考虑接送老人方便,将建筑主要出入口设置于建筑南侧,与地块人行出入口相对,并设置无障碍小客车落客区、救护车临时停放区,有利于老人临时上下车、救护车临时停靠。老年活动场地设置于地块西侧,与地块内相邻绿地结合,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场地。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2024年12月18日
优化后的项目方案
最后,再来回顾一下
项目公示的相关内容~
公示说明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CP00-1802-0007、0008地块A6社会福利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本项目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含CP00-1802-0007、0008地块,东至小沙河村东路,南至小沙河村南街,西至小沙河村中路,北至规划CP00-1802-0006地块。CP00-1802-00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6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为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 7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890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高度12米,绿地30%;CP00-1802-00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均为地上),容积率0.8,建筑高度12米,绿地率30%。最终规划指标和方案以规划许可为准。
详细数据如下:
项目配套部分充分契合社会需求
规划5280平方米托老所
和4000平方米幼儿园
以多样服务匹配老幼群体需求
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难题
在满足周边居住人群日常需求
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
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韧性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来科学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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