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发帖称,这样的调岗和逼人离职有啥区别?
网上大神总结得好呀:外企的下限是劳动法,私企的下限是日内瓦公约。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个调岗通知书。
员工调岗通知书
李某某女士/先生
因公司岗位发展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你工作进行调整,将你从原_工程师岗位调整为保安员岗位,岗位薪资为_2360元/月,调岗从2024年11月28日开始执行。
请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日内将工作交接完成,按时到新岗位上岗,如超期未报到者,视为旷工,情节严重的视为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这个调岗通知书的核心要点:
其一,这个李某某由工程师岗位调岗至保安员,工资也写得很清楚,2360元/月。
其二,要求抓紧交接,及时上岗。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引发热议浪潮。
有网友直言,这个好,有正式调岗令还有章,等于送钱。估计这家公司的HR跟老板有仇,这么明晃晃的违法证据还给到员工。
有网友表示,明晃晃的欺负人,有什么办法。15年国企员工刚经历了这些,没背景,一把辛酸泪,只能自己咽下去,除非不干了。
有网友指出,明显具有歧视性安排工作,如果工资不变可以照常上班,否则就是可以被迫解除合同N经济补偿。
有网友感慨,有些地方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比劳动法执行的到位。
有网友质问,这个公司没法务吗?还是人事打出来的?一点劳动法律常识都没有啊,恭喜被调岗的人,快过年了还送你2n大礼包。
有网友建议,最佳做法:在家躺平,等着公司开除你或者给你自动离职通知书。去劳动仲裁,中国法律没有自动离职这一条,N+1吃定了。各种赔偿金拿到手软。
- 那这家企业究竟是怎样的一家公司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康星星。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产线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从这个经营范围来看,这就是一家劳务中介性质的公司。不知道为何敢如此出具调岗通知书,并盖着这家企业红红的印章。
我们无法得知这名当事工程师,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引发企业的不满,还是企业仅仅就是为了裁员?但是该企业如此做法,显然有些过激了,而且也违背法制精神。换言之,如果公司想裁员,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将员工转岗成为保安保洁的话,那又将劳动法放置何地?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本应该做好选育用留这些基础性工作。如此对待一名工程师,不知道其他员工看到又会作何感想。尽管当前就业形势严峻,但是严峻到如此尖锐,让人不由唏嘘和震惊,这可是发生在深圳啊。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