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社会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努力为推进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客观评价责任单位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情况,近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决定:今年对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审计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省工商联、黑龙江省税务局8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现发起问卷调查活动,诚挚欢迎您参与!活动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7日。
本期 履职报告 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黑法普组〔2024〕1号)要求,黑龙江省税务系统积极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省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税务干部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遵从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全省税务系统将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精神要求上升到思想普法高度,并贯穿于各类工作会议和学习培训中,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72次。二是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思想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列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中,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在各类培训活动中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739期,6.2万人天。三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期间,通过税务网站群、新媒体矩阵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税务部门建立学习宣传专栏2个,发布相关信息279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重点内容普法
将税收法规与宪法、民法典宣传相融合,逐步提高大众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行为。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12月4日,举行全省税务系统新提拔、新入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省局机关2023年以来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90人在主会场宣誓,各市(地)税务局机关2023年以来新提拔的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共429人在分会场进行宣誓。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税务网站群、新媒体矩阵,推进宪法“六进”,加强与司法、教育、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宣传活动268次,发布活动信息158篇。二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同税收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宣传活动182次,发布活动信息107篇。三是重点宣传税费法律法规政策。依托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税费法律法规宣传,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在税务网站群发布税费政策及解读630条。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税费政策精准推送优化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短信等渠道向纳税人累计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和提示提醒信息2646万条次,推送纳税人584万户次。四是大力宣传与纳税缴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系统分别以脱产、混合等方式举办行政执法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17期,参训总人数708人;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42期,参训总人数18232人。五是深入宣传依法履职尽责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条例》作为教学课程,纳入近20个主题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党员干部逾千人次。制定《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清单内容和履行职责必须的岗位技能,税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纳入2024年初任培训班培训内容,2024年共组织初任培训6期,累计培训1342人。
(三)重点群体普法
注重加强对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选树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税务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法治宣传。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制定会前学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责任单位、授课人员等,确保学法任务落实,2024年至目前,省局党委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25次,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会前学法2780次。二是加强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权益法治宣传。开展维护纳税人权益宣传,省局机关召开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4次,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和意见建议,建立分析、推送、办理、反馈、监督、考评的闭环管理模式。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涉税涉费任务进展情况、税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税收服务大局举措等事项的政务公开,确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分工,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权利和义务宣传辅导 272次。三是加强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第五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征集活动,精心组织制作宣传作品16个,向税务总局推荐优秀作品4个,双鸭山市税务局选送的《税收宝贝“入库”记》获小学组优秀奖,在全省税收宣传平台对本届获一、二等奖的青少年普法作品进行展播宣传。省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税音讲堂”合集,以音频形式播发《税法教育读本》(小学版)教材。
(四)推动普法融入税收治理
将税收普法贯穿于税收立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过程,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一是把普法贯穿于税收立法全过程。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三同步”机制,2024年省税务局1个税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同步”规定制发。二是把普法贯穿于精确执法全过程。制发实施方案,明确推行工作内容方法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有8160户纳税人享受了“首违不罚”政策。三是把普法贯穿于精确执法全过程。制发实施方案,明确推行工作内容方法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有9482户纳税人享受了“首违不罚”政策。四是把普法贯穿于精细服务全过程。成立纳税指标提升专班,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推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4年推出5方面28项服务措施,开展春风讲坛直播课6期。五是把普法贯穿于精准监管全过程。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024年共向税务总局备案100户失信主体名单;在省税务局外网公布82户失信主体名单,88户失信主体退出失信名单,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曝光典型案例8起。六是把普法贯穿于精诚共治全过程。主动与省委宣传部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将税收宣传月纳入地方整体宣传报道任务;省局主要领导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亲自联络省委宣传部、中央主流媒体,推进协同宣传。在2024年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通过与地方党政部门、共青团、青联、金融机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联合开展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税收宣传影响力,深化了税收共治共享,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格局,合作开展宣传200余次。
(五)创新税收普法方式方法
推动重点时段与日常普法相结合、线上普法宣讲与线下进驻辅导相结合、普惠性税法普及与个性化精准推送相结合、税收普法与税收文化宣传相结合,着力创新税收普法方式。一是推动集中与日常普法相结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各类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六进”宣传活动。税法“六进”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六进”活动,推出“税润童心”“E起学税法”等税宣品牌,宣传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典型案例,加深人民群众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累计开展普法“六进”活动3300余次,参与人数约32000人。二是推动线上与线下普法相结合。联动直播答疑解惑,充分利用好税收新媒体平台矩阵,税收宣传月期间,联合辽宁、吉林、内蒙古、大连连续第二年开展税费新政热点政策宣传解读的网络直播普法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送上一份税收宣传“大礼包”,累计在线观看人数达40余万人次。宪法宣传周期间,联合辽宁、河南、湖北、海南开展“天南地北话税收 江河湖海辽政策”普法直播,累计吸引近800万人次在线观看。开展“万屏联动 点亮龙江”活动,在各地办税服务厅展播基础上,积极协调各地电视台、城镇亮化工程、交通枢纽电子屏、中心商圈广告屏、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平台等,通过“户外+室内”“大屏+小屏”,展示税收宣传海报,展播税收公益广告、税收影视文化作品,扩大税收宣传的辐射面,传播税务文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税校合作助力“双创”,创新税校合作模式,深入各大高校进行税法宣传活动,服务稳岗位扩就业。其中,省税务局联合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省大学生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入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园、哈尔滨体育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和创新创业沙龙活动,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携手打通大学生就业创业“最后一公里”,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三是推动全面与个性普法相结合。制发推进落实直联工作机制文件,采集直联点基本信息并逐户制作发放“直联二维码”和《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全省共有基层办税服务厅直联点3个、基层税务局直联点5个、纳税人直联点250个。通过互联网发放调查问卷征询意见建议,共发放回收调查问卷1.05万份,有针对性改进提升工作。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主动邀请“两会”代表委员、企业家代表话“春风”,汇报工作亮点,倾听意见建议,倾力纾困解难,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聘请3000多名各行各业税费体验师。讲好民营企业“开业第一课”,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制作通俗易懂、方便传阅、内容详实的辅导视频,利用办税服务厅、税企联系群精准推送给新办纳税人,为新办企业进行辅导。黑龙江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上好“开业第一课”》宣传视频5期。四是推动普法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做好科普作品征集选送,向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选送作品4个,省税务局获优秀组织单位、省税务局选送的《80秒了解: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获微视频类优秀科普作品三等奖。做好首次税收文物普查工作,发动全省税务系统之力,摸清省内税收文物底数,建立系统内部收藏文物清册,根据普查统计,省内现有税史馆2座,税务机关收藏展出馆藏史料25件,个人收藏269件,系统外博物馆馆藏税收文物36件,为税务总局建设数字化税收博物馆贡献龙江力量。
(六)汇聚税收普法各方面力量
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与涉税社会团体和主流媒体开展合作,充分发挥涉税社会团体和主流媒体的积极作用,同频共振,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税法、懂税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持续加强社会协同。我省税务师行业充分发挥税务师专业特长,组织省内78家税务师事务所的近千名从业人员组建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向企业宣传讲税法知识,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举办线下培训班12期,免费培训企业财务人员2400余人次。二是加强主流媒体合作。常态化联络本省主流媒体,定期走访中央驻地新闻机构,巩固拓展媒体阵地,介绍重点工作,推介经验做法,宣讲亮点成效,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刊发各类报道430余篇(次),在省税务局税收宣传月内外网专题发布稿件237篇(次),向税务总局网站推送稿件61篇(次),总局内外网站发布我省信息12篇(次)。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一带一路”倡议等,宣传税收为之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举措成效,黑龙江省税务局在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本地化原创86篇次。2024年,省局与省政府新闻办合作,组织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1场,市地税务局组织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1场,介绍税收工作成效、解读热点税费政策、推介税收改革措施。
(七)加强税收普法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强化保障支撑、加强考核评估,全方面加强税收普法组织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八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检查监督。制发《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税收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牵头部门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在全省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工作的通知》,出台加强青年干部工作30条措施,为推进税收法治人才建设奠定基础。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组织开展新一批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申请和审批工作,现有公职律师111人。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市(地)税务局的考核考评指标,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一起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24年,全省税务系统7个集体被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下一步举措
(一)有效开展培训,推进干部普法学习。通过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年度培训、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等各类培训班安排税收法律法规、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法治教育课程,不断提高全省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强化部门合力,注重宣传内容。加大宣传产品策划力度,深化部门合作,提早着手、未雨绸缪,认真研究税收法规与《宪法》和《民法典》结合点,促进《宪法》和《民法典》宣传与税收法规宣传相互融合,促进税收法规宣传与社会生活相融合,促进社会大众更加了解、掌握、运用税法知识。
(三)引入社会参与,创新普法人才保障机制。研究与社会公益性团体、涉税行业协会开展更广泛的合作,促进税务系统与公益性税收普法组织协同共进;同时,注重内部挖潜,在税收普法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健全机制,形成多层次、多税(费)种、多行业的税收普法人才梯队,为税收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拓、努力探索,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做好税收普法工作,不断增强税收普法工作的战斗力、影响力、创新力,努力提升税收普法工作水平,推动普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THE END
新闻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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