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行以来,全国各地交管部门都将电动车正规化管理列为重点工作,在持续严抓严管的过程中,管理车型也蔓延至电动三、四轮车。目前,多地交管部门已经发布通告,明确2025年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内容,因此在明年大家使用电动车需要多加注意,有2类车型不能上路、3种行为要严查,否则将被罚款、扣车。
一、两类电动车不能上路: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多地交管部门明确,2025年起,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将禁止上路。近日,扬州江都交管部门此前制定了“2024年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2025年开始禁止相关车辆上路行驶”的管理规划,并将2023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作为相关车辆的过渡期,期满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能再在道路上行驶。
根据江都交管部门介绍,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在交管部门正常申领号牌的电动三、四轮车,主要以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名义流入市场。从2025年1月开始,以上车型均不能在江都辖区道路中行驶,否则当地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车辆进行扣留,并对驾驶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当地交管部门也进行了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将车主损失降低。根据扬州日报的报道,近日当地交管人员在道路上查扣一辆非标电动四轮车,在向车主讲解相关政策的同时,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售卖此车辆的门店并与店家进行沟通,最终该门店回收此车并将大部分购车款退还给车主。
二、电动车3大严查:改装车辆、违反交规、违规充电
近日,四川开江县公安局、市监局、交运局等6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措施的通告》,并将此作为日后管理有关车辆的依据。
通告第3条明确,当地交管、市监等部门将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违法改装电动车的行为,包括擅自改装车辆电气配件、拆除限速、外置电池托架等等。对于销售改装车辆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私自改装的按照相关规定将被勒令恢复车辆、罚款等等处罚。
通告第4条规定,电动车必须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备案或登记,在上路时不能闯红灯、逆行、超速等等,当地交管部门未来也将加大查处电动车违反交规等行为,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第6条规定,电动车禁止“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如果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处到违法充电的行为将被依法处罚。
综合多地交管部门的通告,2025年开始大家不要再使用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除了上文提到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很多地区在明年也将查处非标电动二轮车违规上路的行为。
此外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大家也要尽量避免车辆改装、违反交规、违规充电等行为,不少地区在2025年都将实行新版电动车管理政策,届时相关处罚力度将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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